中新網12月27日電 據(jù)信息時報報道,昨日上午,距離中國首條跨海鐵路—粵海鐵路開通即將一周年之際,主持籌建該條鐵路的粵海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粵海鐵路公司)5名原領導班子成員卻因私分國有資產罪和受賄罪被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判刑。因有自首和積極退贓的情節(jié),法院對5被告從輕處理。該公司原總經理唐建偉被判刑9年;副總經理杜惠榮和樸英元(兼總工程師)分別被判刑6年半和7年半;原黨委書記張培金被判刑1年緩期1年;另一副總經理李遜判刑2年緩刑2年。
據(jù)檢察院指控:唐建偉等5人用虛擬工程的方式共計私分國有資產657.4430萬元,另外唐建偉、樸英元、杜惠榮、李遜4人還犯有受賄罪。
2001年3月至6月,國家審計署深圳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深圳特派辦)在對粵海鐵路建設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審計時發(fā)現(xiàn):截至2000年底,粵海公司從自管基建項目中套取資金,作為公司發(fā)放獎金和福利支出。2001年11月,深圳特派辦責成粵海公司將違規(guī)發(fā)給該公司中層(含副職)以上干部的獎金悉數(shù)追回,上繳鐵道部。
事情暴露后,檢察機關隨后發(fā)現(xiàn)該公司有近657萬元不知去向,而這些錢被5人以虛擬工程款的方式侵吞。
2002年3月,粵海公司的“頭頭”與中鐵某局一項目部商定,由該局通過編制虛假的大型臨時工程(后因粵海公司計劃部部長陸漢章涉嫌犯罪被耽擱),粵海公司多撥200萬元工程款給項目部。唐建偉、張培金、樸英元、杜惠榮4人從中提取現(xiàn)金120.2264萬元,按每人要退繳的違規(guī)獎金數(shù)額領取現(xiàn)金后,以個人名義上交粵海公司財務部。
2002年4月,唐建偉等5人又用上述“老辦法”從工程中套取工程款45.045萬元作為“退繳”獎金款。
2002年11月,深圳特派辦來函要求粵海公司中層干部(含副職)必須清退違規(guī)領取的獎金。5人立即召開大會決定,在南昌鐵路××公司承建的××站場土石方及相關工程中虛增500多萬元的工程。南昌公司和粵海公司財務人員從該工程款中分五次提現(xiàn)492.1716萬元存入粵海公司賬戶。隨后,唐建偉等人安排粵海公司中層領導在公司財務部已做好的交款單上簽字,進行虛假退繳。
檢察院指控,1998年至2003年間,樸英元在任粵海鐵路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期間,先后42次收受工程單位賄款共計人民幣52.52萬元、美金5000元、港幣1萬元。樸英元對檢察機關指控的大部分受賄事實沒有異議。
為什么會有這么多人次給樸英元送錢呢?據(jù)樸供述,他在工程大問題上嚴格把關,但在一些小問題上則給行賄方“關照”。行賄人的證言也證實,之所以送錢給樸英元,就是為了工程能順利施工。
庭審中,樸英元在法庭上承認,他將別人送的大部分錢存在多個銀行里,最多時他有十幾個存折,都是以他自己的名義存的。后來他擔心出事,就將100多萬元錢都轉存到妻妹名下。但他辯解說,他在鐵路公司工作七八年,工資獎金累計也有七八十萬,因此轉存的100多萬元中不全是別人送的錢。(記者/李朝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