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在美國的綠卡申請者,若持用“事先入境許可”(Advance Parole,即AP)出境,一定要在入境許可失效前回美,否則綠卡申請會被撤銷。身在美國的L及H簽證持有人,申請綠卡填了I-485表格后,即可申請“事先入境許可”,出境后再回美國。即使申請人的L或H簽證已經過期。只要持有事先入境許可,申請人的綠卡申請不會被撤銷;如果不申請AP而自行出境的話,即被視為自動放棄綠卡申請,I-485作廢。L或H簽證持有人的親屬也能申請AP。
不過,取得事先入境許可,并不表示綠卡申請人能無限期的停留在美國境外。過去有人持AP出境后,不注意AP上的有效日期,等到過了期才回美國,不但無法入境,連綠卡申請也被撤銷。
在事先入境許可上,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效期截止的日期,上面注明“持有此許可原件,并有其照片的人士,入境口岸的移民官員允許在某年某月某日及之前入境美國”,也就是說,過了AP上所注明某年某月某日之后,就不被允許入境美國了。
有效日期通常是發(fā)照日之后的一年有效,所以持事先入境許可的人士,在計劃國外旅行時,一定要在效期截止前回到美國,最好提早回來;否則逾期不歸,會帶給當事人難以解決的移民上的麻煩。
拿著AP回美入境者,在入境口岸會領到一張新的白卡(I-94)表,上面有一年的入境許可,同樣的戳記也會蓋在入境許可證的右下角?墒乔f不要以為蓋的記號是一年,所持的AP仍有一年效期,因為AP的效期不會因為任何的戳記而延長。持有者再出境的話,一定要依照AP的效期回來,而不是右下角的入境簽章日期。
到國外旅行,常會發(fā)生自己無法控制的意外,萬一因某種因素,滯留國外,回美的有效證件失效,要再回美國就會相當困難了。
很多人以為拿了事先入境許可,就一定回得了美國,其實不然;逾期無效,規(guī)定的非常嚴格。屆時求情,要移民官員高抬貴手都沒有用,一旦AP過期絕對回不來,一點通融的余地都沒有。
來源:美國世界日報作者:于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