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常失約的人,一般來講在金錢方面也不遵守規(guī)則。比如說,一個不守時的人,可能也經(jīng)常會忘記支付煤氣費水電費等公共料金。雖然只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卻可以反應出一個人無視規(guī)則的本性。
一般來講從事藝術的人,都或多或少地對生活中的常識問題視而不見,即所謂的藝術家氣質(zhì)。比如我的朋友作家檀一雄先生,當然也包括已故的五味康佑先生,在不按時交稿方面,他們都是出了名的。曾有一次檀先生為了趕稿而住在旅館里,截稿日期已到,記者已等在隔壁房間里。而檀先生已不知怎么應付記者,便采取了三十六計走為上的策略,也不顧還穿著拖鞋,就打開窗沿著曬臺溜之大吉了。
一個人遵守約定就像按期兌現(xiàn)支票一樣。期限到了,卻拿不到錢怎么可以呢?每個人都應該遵守約定,無論是大事還是小事,都應該同等對待,做一個守信用的人。
特別是在與銀行打交道的時候,一定要遵守約定,一次失約就可能影響到下次貸款。如與別人約定了還錢的時間,就一定要按時。你一旦忘了而對方卻記得很清楚,那么你以前的一切努力就都將付之東流,變得信用掃地。當然對于公司職員來說,按時守約也相當重要。
來源:日本中文導報 作者:邱永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