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3月03日 星期三
站內檢索
頻 道: 首 頁 | 新 聞 | 國 際 | 財 經 | 體 育 | 文 娛 | 臺 灣 | 華 人 | 科 教 | 圖 片 | 時 尚
  中新百貨 | 短 信 | 專 稿 | 出 版 | 供 稿 | 產 經 資 訊 | 廣 告 服 務 | 視 頻 | 心路網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社會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明知故犯 鞍山一女子給人當“二奶”被判重婚罪

2004年03月03日 15:25

  中新網3月3日電 據《千山晚報》報道,擁有迷人的身材、嬌好的面容、令人羨慕的工作,卻選擇了給人當“二奶”。鞍山女子曉美(化名)因犯重婚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據報道,今年30歲的曉美是鞍山市某醫(yī)院護士。1995年,年僅23歲的她偶然認識一中年男子,曉美的純真瞬間吸引了已有家室的男子,憑著自己手中的權利和雄厚的經濟實力,該男子很快贏得了曉美的芳心。曉美明知該男子有妻室的情況下,公開與其同居,后生下一男孩。

  2003年,就在二人沉浸在“幸!碑斨,曉美的“丈夫”東窗事發(fā),曉美于2003年12月15日被鞍山鐵東法院以重婚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后認為,曉美明知該男子有妻室還與其同居,且生下一男孩。為此,根據婚姻法有關規(guī)定,曉美的行為已構成重婚罪。念及曉美認罪態(tài)度較好,故作出上述判決。(曉鐵記者王蘭)

 
編輯:張明


 
  打印稿件
 
:::新聞自寫短信:::
對方手機: 最多五個(半角逗號號分隔 0.2元一條)

新聞長信,五千字容量
檢驗碼:
手機號:
密 碼 :
獲取密碼    
 
 
 

關于我們】-新聞大觀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誠聘英才】-【留言反饋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