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jié)前夕,江蘇省公證處派員驅車來到南京江寧區(qū)湯山鎮(zhèn)湖山村,為該村村民提供的17份“侵華日軍湖山村暴行證詞”義務作了公證。
3日上午,10多位作證的村民早早來到村委會,兩位公證員請他們各自出示身份證,逐一對照證詞,請他們復述了當年的所見所聞。上法汛自然村94歲的老人王恒芳臥病在床,但神智清醒。她是同村人王忠華和王義泰慘遭侵華日軍殺害的重要證人,兩位公證員頂著大風趕到她家,在床前為她的證言作了公證。76歲的戴家興曾目睹日軍屠殺在本村避難的外村百姓、槍殺本村村民戴王氏,并了解日軍在原小學操場集體屠殺村民、在西村和許巷屠殺本村村民的情況,公證員專門趕到他家,為這位重要證人的證言作了公證。
這些證言是去年暑假有關人員在湖山村調研時收集到的。相關人員共走訪湖山5個自然村76歲以上的老人,歸納出39個案例,發(fā)現侵華日軍在該村殺害村民61人(含本村人在本村遇難的31人、本村人在外村遇難的16人、外村人避難時在本村遇難14人)。原始證詞現存南京大學歷史系。與公證員一同前來考察的南京師范大學南京大屠殺研究中心主任張連紅教授、南京大學歷史系黨委副書記張生博士認為,湖山村處在侵華日軍進攻南京外圍的路線上,是日軍在南京東郊施暴具有代表性的地點。
作證的77歲村民蘇國寶,在那場劫難中失去自己的二外公、姨姑夫和親弟弟。他說,“我們留下公證過的證言,可以教育子孫不忘國恥,維護和平,振興中華。”在公證現場,徐旻高級公證員對記者說:“這批證人都已年邁,對他們的證言進行公證,在法律上就有了證據效力,是一項搶救性的工作。”
湖山,史料誤記為“胡山”。據史料記載和村民回憶,1937年12月6日,一支二三十人的侵華日軍入侵湖山村,第二天增援的侵略者隨之進村。日軍在該村采用溺斃、刀刺、刀砍、槍擊、鍬砸等手段實施了殘酷的屠殺。遇難者中包括幼童、婦女、老人和殘疾人,他們有的是祖孫、父子、母子、夫妻。日軍還在該村燒、搶、抓、奸,致使該村有“15家絕戶,200多間房屋被燒”。湖山等村的史實表明:那場大屠殺始于侵華日軍進攻南京外圍陣地的1937年12月6日;侵華日軍在南京不僅屠城,而且屠鄉(xiāng),且屠鄉(xiāng)早于屠城。(戴袁支)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