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紀律”嚴,作案定指標,還辦起了"訓練班",經(jīng)法院審理查實的案件高達152起,案值達到40.3萬元。這就是在浙江紹興被破獲的特大聾啞人盜竊集團。近日,紹興中院一審宣判楊松、夏坤等12名聾啞人13年到11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jù)悉,這些人除盜竊外,還被認定犯有窩藏贓物、傳授犯罪方法等罪。為使這些聾啞人罪犯聽明白宣判內(nèi)容,同開庭時一樣,法院專門請來了翻譯,長達37頁的判決書,光判決結(jié)果部分就用手語比劃了半小時。
據(jù)法院介紹,2003年2月11日中午,一名未成年聾啞人在紹興縣福全鎮(zhèn)陳三村的一家小雜貨店內(nèi)行竊時被抓獲。在看守所期間,民警對其生活給予關(guān)心照顧,并專門請來手語老師談心、講政策。他終于開口"說話",一口氣交代了一伙人"合作"盜竊60余次的事。專案組隨即對其他涉案聾啞人進行逐一追捕。
當年5月20日,團伙"老大"楊松在紹興市區(qū)落網(wǎng)。不久,紹興警方先后抓獲了夏坤、祁建祥等另外10人。這些人全是無業(yè)的聾啞人,都只有小學文化,不少人年齡在20歲以下,很多是在流浪中由于生活無著走上了邪路。
今年34歲的楊松是江蘇建湖縣人,曾被判過4個月的拘役。2001年10月,他網(wǎng)羅到河南人夏坤擔任"副手",開始四處"招兵買馬",糾集起了一個龐大的盜竊集團,人數(shù)最多時達到20多人。楊松制定了嚴密的組織紀律,由他負責分組和下達任務(wù),確定盜竊地點,并規(guī)定盜竊來的錢財必須統(tǒng)一管理和分配。夏坤在協(xié)助楊松的同時,自任組長負責實施盜竊。在盜竊過程中,他們一般3-4人為一組,一人引開事主注意,另有身材高大的一人擋住事主視線,由身材矮小者實施盜竊,得手后迅速逃逸。
"老大"楊松和"老二"夏坤兩人互相分工,對團伙成員的"思想"控制得很緊,每天集團成員間還要進行盜竊心得的交流。為獲取更多的不義之財,楊松強迫下達指標,給每組每周的盜竊任務(wù)為1萬元,得手后再進行分成,完不成任務(wù)的成員就要接受"批評",或接受挨打等懲罰。
2003年2月,楊松的老鄉(xiāng)祁建祥來到了紹興,幫助做"后勤"工作,隨后辦起了"盜竊培訓班",楊松、夏坤、祁建祥等人現(xiàn)身說法,用啞語講授作案手法,叫手下走路腳步聲要輕,拉抽屜動作要輕、快,萬一被抓不能交代等。盜竊團伙的成員蒯海兵因為達不到要求,祁就用點燃的香煙頭燙傷蒯的左手臂。在法院的案卷中,盜竊集團成員向警方演示的體罰手段,光面壁的姿勢就有好幾種,其中最嚴酷的是頭朝下、彎腰、雙臂往后舉向頭頂,持續(xù)2-3小時。
他們的作案目標大多集中在城鄉(xiāng)的商店、批發(fā)部、藥店和超市,足跡遍及紹興、嘉興、湖州、舟山、寧波及江蘇吳江等地。法院鑒于被告人均系聾啞人,且案發(fā)后坦白交代態(tài)度尚好,其中楊松還有立功表現(xiàn),因此作出了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決定。
當日宣判前,法官向眾多被告人作了法律教育。宣判時,法庭上出現(xiàn)了感人的一幕,當翻譯將判決結(jié)果譯成啞語后,不少被告人用手語或敬禮表示服判,紛紛表示愿意好好改造。(徐東良方益波)
來源:新華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