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4月14日 星期三
站內(nèi)檢索
頻 道: 首 頁 | 新 聞 | 國 際 | 財 經(jīng) | 體 育 | 文 娛 | 臺 灣 | 華 人 | 科 教 | 圖 片 | 時 尚
精品商城|短 信 | 專 稿 | 出 版 | 供 稿 | 產(chǎn) 經(jīng) 資 訊 | 廣 告 服 務 | 視 頻 | 心路網(wǎng)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華人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賀梅撫養(yǎng)權案聽證會最后陳述 法官30天內(nèi)將判決

2004年04月14日 13:55

  賀梅撫養(yǎng)權訴訟案事件始末

  中新網(wǎng)4月14日電 據(jù)美國《國際日報》報道,為海外華人所關注的賀梅撫養(yǎng)權案聽證會的最后陳述,于4月12日在孟菲斯的一家上訴法院舉行。根據(jù)規(guī)定,負責此案的法官必須在30天內(nèi)做出判決。

  賀梅撫養(yǎng)權案已經(jīng)進行了3年多。1999年2月23日,由于賀梅的父親賀紹強面臨官司并由此造成經(jīng)濟困難,無奈之下賀紹強夫婦簽署臨時協(xié)議,把出生僅3個星期的女兒賀梅托付給白人夫婦貝克一家撫養(yǎng)。后來,貝克夫婦以賀紹強夫婦拋棄賀梅為由,要求法院剝奪賀紹強夫婦的父母權,允許他們正式收養(yǎng)賀梅。

  根據(jù)原告貝克夫婦的訴訟請求,法官將就3個動議作出裁決:第一,被告賀紹強夫婦是否拋棄賀梅;第二,若是,是否永久剝奪被告夫婦對賀梅的父母權;第三,原告能否收養(yǎng)被告的女兒。而此案的關鍵,是對賀紹強夫婦拋棄女兒的認定。

  此案引起了美國主流媒體的注意!督袢彰绹鴪蟆泛兔缆(lián)社在此案之初給予了報導。2月23日賀梅案在新法官主持下重新開審之際,《今日美國報》發(fā)表長篇文章,對賀紹強夫婦的遭遇表示同情!都~約時報》在3月2日以較長篇幅報導了當時在田納西州孟菲斯市法院展開的賀梅撫養(yǎng)權大戰(zhàn),該報認為,賀梅案凸顯中美文化沖突。

  《紐約時報》指出,由于中美文化方面的巨大差異,對怎樣才算好父母的標準以及法律在何種程度上能夠成為聯(lián)系父母和孩子的紐帶這樣的常識,有著不同理解。

  據(jù)介紹,在美國田納西州,父母親對他們所生育小孩的父母權是憲法保護的基本權利之一,要終止一方的父母權,原告一方必須提出“明晰而令人信服的證據(jù)”證明被告一方放棄了其父母權。與此類似,父母親對其孩子的監(jiān)護權也是憲法保護的基本權利,要終止一方父母對其孩子的監(jiān)護權,原告一方必須提出“明晰而令人信服的證據(jù)”證明終止被告一方的監(jiān)護權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編輯:張明

相關報道:“賀梅案”啟示在美華人:族裔團結才能力量大 (2004-03-22 11:21:16)
          美國CNN將在黃金時間向全球報道“賀梅案” (2004-03-11 13:56:14)
          《環(huán)球時報》披露賀梅撫養(yǎng)權訴訟案事件始末 (2002-08-09 16:09:08)


 
  打印稿件
 
:::新聞自寫短信:::
對方手機: 最多五個(半角逗號號分隔 0.2元一條)

新聞長信,五千字容量
檢驗碼:
手機號:
密 碼 :
獲取密碼    
 
 
 

關于我們】-新聞大觀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誠聘英才】-【留言反饋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