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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失實”?趙忠祥與饒穎均要求媒體“負責”

2004年04月26日 09:28

  中新網(wǎng)4月26日電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央視保健醫(yī)生”饒穎稱曾與央視著名節(jié)目主持人趙忠祥有過一段長達七年的情感糾葛,并為趙兩次懷孕。但據(jù)《北京娛樂信報》報道,饒穎否認了自己對該媒體說過“為趙忠祥兩次懷孕”的話,而趙忠祥和其代理律師25日晚發(fā)出一份口氣平和的公開聲明,希望該媒體對法律負責,并向公眾作出解釋。

  自稱為“央視保健醫(yī)生”的饒穎于上周向媒體報稱,她已將拖欠三千余元醫(yī)療費的趙忠祥告上法庭。幾日之后,她又稱曾與趙忠祥之間有情感糾葛,而另一宗起訴趙忠祥人身損害賠償?shù)陌讣惨言诜ㄔ毫浮?/p>

  饒穎和她的代理律師胡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所謂“饒穎自曝為趙忠祥兩次懷孕”,是上海某報記者編造的。這位胡律師還代表饒穎發(fā)表三點意見:“一、饒穎和我根本沒接受該記者的采訪;二、那篇文章所謂“饒穎……兩次懷孕”的新聞,純屬該記者編造;三、上海某報及全國部分報紙、網(wǎng)站刊登或轉(zhuǎn)載此消息后,給趙忠祥造成了名譽損害,應由刊登者和轉(zhuǎn)載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趙忠祥和他的代理律師王先生一度宣布推遲發(fā)表公開聲明,但25日晚,他們還是發(fā)表了一份聲明,聲明中說,“發(fā)表該材料的媒體也是認真負責的,它們會向公眾作出解釋,同時,也會對法律負責。”

  上!缎侣勎鐖蟆酚浾撸何矣叙埛f的“同意刊發(fā)”的簽字

  信報記者昨日采訪了被牽涉在內(nèi)的同行--某報駐京記者于先生。他聲稱他手上有饒穎親筆寫的“同意刊發(fā)”的簽字。

  “我和趙忠祥又沒什么仇,我怎么可能去胡編這么大的一件事情,你們可以去查看饒穎去年控告趙忠祥的起訴狀,比她提供給我們的材料還詳細!

  饒穎方律師:饒穎前天沒見過那個記者

  饒穎的代表律師胡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說,他指責該記者編造的理由是文中寫到“前天見到饒穎采訪……”,而實際上他和饒穎溝通過,“前天”饒穎并沒有見過那個記者,“這一點就是胡編,后面的內(nèi)容我當然認為是胡編的了”。

  至于某報刊發(fā)的“饒穎曾為趙忠祥兩次懷孕、流產(chǎn)”的材料是否真實,胡律師一概回避:“我沒有看過這篇報道,也沒有和饒穎溝通過。所以我不能肯定,不清楚!

  附:趙忠祥和律師發(fā)表的公開聲明:

  一、自趙忠祥民事糾紛案件立案以來,全國各地媒體紛紛致電趙忠祥以示關切,趙忠祥深表謝意。但接聽電話也擠占了他大量的時間,為此,趙忠祥已與律師約定,全權(quán)委托律師就案件情況統(tǒng)一對外發(fā)言。趙忠祥將基于信任謹遵約定,望媒體同仁諒解。

  二、案件之內(nèi)的是非曲直應由法院來裁判。媒體對訴訟雙方涉及案情的報道,不應干擾法院對案件的正常審理。有媒體發(fā)表了案件之外的材料,引起各地媒體不斷向我的當事人求證。律師認為,我及我的當事人沒有義務在法庭之外對與案件無關的材料進行核實。我們相信,發(fā)表該材料的媒體也是認真負責的,它們會向公眾作出解釋,同時,也會對法律負責。(記者任嫣)

 
編輯: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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