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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攜款勸情人一起逃亡 被拒絕后怒下黑手

2004年08月26日 17:02

  中新網(wǎng)8月26日電 貪污百余萬后的貪官,因為舍不得情人而要求情人與自己一起遠走高飛,在被屢次拒絕后,竟殺死了情人。20日下午,四川郫縣警方在成都市戰(zhàn)旗小區(qū)附近抓獲了犯罪嫌疑人張浩。

  據(jù)成都商報報道,嫌疑人張浩原是郫縣唐昌鎮(zhèn)糧站站長。31歲的被害人李亞林也是糧站職工。由于同一個單位,接觸較多后,兩人漸漸產(chǎn)生好感,2001年前后,他們先后離婚,并公開半公開地走到了一起。

  張浩努力經(jīng)營著與自己“愛人”的美好未來!敖(jīng)濟是愛情的基礎(chǔ)”,作為糧站站長的張浩,為了“愛情”鋌而走險,于去年6月貪污了一百多萬元,計劃與李亞林遠走高飛。不過,李亞林因為要照顧自己正在上小學(xué)的孩子而沒有答應(yīng)張浩。張浩只好自己攜巨款出逃。

  出逃的張浩并沒有走遠,盡管他知道自己的犯罪行為遲早會被追究,但他始終放不下心愛的人。于是,他只身來到成都,在戰(zhàn)旗小區(qū)租房子住下來,并且從沒有放棄說服李亞林跟她遠走他鄉(xiāng)。電話一個接一個,可李亞林卻總是以要照顧孩子的理由拒絕了他。

  今年6月底,張浩終于按捺不住,鋌而走險回到郫縣,回到李亞林身邊,在戰(zhàn)戰(zhàn)兢兢享受幸福的同時繼續(xù)說服李亞林一起離開四川。8月10日左右,張浩又一次回到了郫縣,但李亞林仍然因不愿不顧自己的孩子而拒絕與張?zhí)油?/p>

  8月16日夜里,張浩在央求無果的情況下,竟殘忍的殺害了李亞林母女。目前,此案和張浩的貪污挪用公款案都在進一步調(diào)查中。(楊在文、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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