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誤帶來的損失保險公司也能埋單?美×保險公司廣州分公司16日透露,美×保險近期推出的兩款旅游險把有關航班延誤保障的條款列入保險計劃,在國內尚屬首次。
四種原因最高賠1800元
在美×保險推出的兩款旅游險中,《羊城晚報》記者看到“旅程延誤”被列入保障范圍:如果由于惡劣天氣、機械故障、罷工或劫持而導致飛機或輪船延誤連續(xù)6小時以上,被保險人可在保險公司獲得相應賠償——每6小時延誤賠償300元,最高可賠償到1800元。不過,航班計劃、運輸服務等屬于航空公司方面造成的延誤并未被列入補償范圍。
據記者了解,目前美×保險只在兩款保險中涵蓋了對航班延誤的保障。其一是“旅行者隨身財產保險”,這款保險只對國際旅行中的航班延誤進行賠償;其二是“商務旅行保障計劃”,這款保險對國內、國際航班發(fā)生的延誤均可進行賠償,但投保人必須是公司,不能以個人名義購買。
與航空公司賠償不抵觸
航班延誤對乘機人造成的損失為什么要由乘機人自己掏錢買保險?對于這兩款旅游險,有市民質疑:“現在保險公司有賣公眾責任險,商場就是自己出錢購買。航空公司為什么不出錢為乘客買保險,而要采取這種‘搭便車’的方法?”
對這個問題,美×保險公司人士回應表示,一旦發(fā)生航班延誤,航空公司也有相應的處理或賠付措施(諸如安排住宿或現金賠償),此時,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的賠付與前者并不抵觸。此外,該人士稱,“對乘客因航班延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賠付有多種方式,保險只是其中一種”。
據了解,盡管“航班延誤”在國內首次被列入旅游險保障范圍內,但在國外,類似的險種已經有不少。
索賠須出示延誤證明
保險公司同時表示,即便購買的旅游險明確規(guī)定,航班延誤在保障范圍之內,但值得提醒的是,要獲得航班延誤賠償,還必須出示航空公司的航班延誤證明。
上月,一公司職員乘坐某航空公司從哈爾濱到廣州的航班,由于天氣原因晚點6小時。按照保險合同規(guī)定,只要旅客提供航空公司的相關證明,就可以得到300元的賠償,但是這位被保險人當時沒有在該航空公司索取航班延誤證明,而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隨后通過電話到航空公司取證,航空公司卻以“我們每天幾百班班機飛行,電腦里早就沒有記錄了”為理由拒絕提供證明,索賠遇到困難。
(稿件來源:《羊城晚報》,作者:李青、鄔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