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國家稅務總局作出批復 配偶繼承房屋不征收契稅

2004年09月21日 08:27

  中新網9月21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昨天,國家稅務總局公布《關于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

  批復中首次明確表示,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guī)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不征收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趙鵬)

:站內檢索:
關于我們】-新聞大觀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