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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檳榔西施”穿著過火爆 臺中定下八不原則

2004年09月21日 16:08

  中新網(wǎng)9月21日電 在臺灣,“檳榔西施”可謂是一道獨特的景色。但這些“檳榔西施”們越穿越辣每每在法律尺度邊緣,臺中警方近來為她們定下了“八不原則”。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對于“檳榔西施”臺灣警方軟硬兼施的取締效果不彰,到處還是春色無邊,臺中市警方突發(fā)奇想,決定來個先禮后兵,邀請檳榔攤業(yè)者簽訂自律公約,希望西施們遵守“不穿丁字褲、不做放蕩姿勢”等“八不原則”,警方也不會三天兩頭站崗,讓她們多點生意。

  臺中市警方邀請所有檳榔攤業(yè)者共同簽下“八不”公約,這八不包括:攤位招牌不占用騎樓地及慢車道,檳榔西施不露三點,不穿丁字褲,不露屁股,不做放蕩姿勢,不穿透明內(nèi)衣褲,不要到馬路拉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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