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4日電 據成都商報報道,昨日,四川南充市原副市長李斌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法庭上,辯方律師首次道出李斌196萬余元巨額財產的來歷:親朋好友送的。
——家人“禮尚往來”上百萬
昨日復庭后,辯方繼續(xù)舉證辯護。公訴方指控,檢察機關在偵查此案中,先后扣押、凍結李斌貨幣、房屋、汽車、股票等財產折合人民幣407萬余元,其中128萬余元李斌不能說明合法來源,也無合法來源的根據。李斌犯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對此,辯護人舉證主張有196萬余元可以說明來源,這竟比控方的指控還多出好幾十萬元。辯護人舉證中講到了4筆財產的來源:第一筆,多年來,李斌的妻兒過生日、過年、過節(jié)友情禮錢有52萬余元。
辯方例舉了李斌的戰(zhàn)友謝某的調查筆錄加以佐證。謝某在筆錄中稱,李斌過生日送3000元,小孩壓歲錢2000元,妻子過生日2000元,搬新家5000元,小孩出國5000元。
第二筆,家人禮尚往來共計有116.84萬元。對此,辯方出具了李斌剛從建行退休的姐姐的一份證詞。證詞說,做姐姐的不能虧待了弟弟,弟弟過生日的時候開始送1000元,后來送2000元、3000元。這些年加起來不少于2萬多元。裝修房子2萬元,六一兒童節(jié)給孩子1.5萬元,去美國夏令營1萬元。
第三筆,2003年6月在銀行借款20萬元。第四筆,在財政局領取任務獎、工作獎等7.5萬元。
對此說法,控方反駁說,難道被告這么多年來就沒有花過錢嗎?孩子去美國夏令營不花錢嗎?控方還提出,辯方證詞均來自被告的親朋好友,其證詞本身的證明力就不夠。
——自稱多次退錢,請求從輕判決
辯論階段,辯方兩位律師用了近50分鐘時間再次對控方的多項控罪進行了一一否定,但是并沒有提出明確的辯護意見?胤匠嗽俅螐娬{犯罪事實外,特別強調了被告沒有自首情節(jié)。
控方稱,李斌交代罪行是在辦案機關已經掌握部分情況后,自首需要事實來證明。
李斌在自己的最后陳述時說:“弄成現(xiàn)在這種局面,主要原因在于我,我在紛繁蕪雜的誘惑面前沒有好好把握住自己。我非常痛心、悔之不已,請求法院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進行公平的判決。如果認定有罪,請法庭考慮我有多次主動退錢,并有自首情節(jié),希望法庭能夠從輕判決。”(楊在文、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