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20日電 因涉嫌敲詐鄭州金博大購物中心等全國5家知名商場,“6·12特大敲詐案”犯罪嫌疑人宋彥偉昨天被鄭州市二七區(qū)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提起公訴。
據(jù)大河報報道,2004年6月12日,鄭州、太原、重慶、南京、杭州等地的五大商場分別收到相同內容的傳真恐嚇信。恐嚇者聲稱已在商場安放了三枚炸彈,要求商場必須在40分鐘內向一銀行卡的賬戶上匯款30萬元人民幣,否則將用手機引爆炸彈。
接到恐嚇信后,這幾家商場立即向當?shù)鼐綀蟀。五地警方出動了搜爆、消防、直升飛機、防暴、治安等數(shù)以千計警力及時疏散群眾。
鄭州警方偵查出敲詐者提供的銀行卡賬號系在新鄉(xiāng)開戶,警方得到了銀行提供的開戶時開戶人的錄像。6月13日,案發(fā)30小時后,一男子鬼鬼祟祟出現(xiàn)在平頂山工商銀行某支行,準備提取敲詐者提供的銀行卡賬戶中的資金,警方當場將其抓獲。經(jīng)訊問,該男子名叫宋彥偉,其對敲詐五地五商場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在警方審訊中,宋彥偉稱自己因生意虧損才萌生敲詐念頭。敲詐前,他辦理了名為田志明的假身份證,在原陽某銀行辦理了銀行卡,6月初在鄭州三家復印店復印了數(shù)張恐嚇信,然后通過某照相館和某商務中心向五大商場發(fā)出了恐嚇信。(徐 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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