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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死10人 湖北利川特大投毒案兇犯陳小梅已伏法

2004年10月28日 23:12

  造成33人中毒,其中10人死亡的震驚全國的湖北利川投毒案案犯陳小梅,28日被執(zhí)行槍決。

  法院審理查明,陳小梅,文盲,住利川市元堡鄉(xiāng)花坪村一組。2003年10月21日清早,其長子朱發(fā)彬率眾人為其父親、陳小梅的丈夫朱大田舉行葬禮。陳小梅獨自在家,想起平時與長子及兒媳的積怨,便于當日上午12時許,將放于墻孔中的“毒鼠強”投進廚房簸箕里的米飯中,以“教訓一下長子”。下午1時許,幫忙操辦喪事的30多名鄉(xiāng)親在吃飯過程中陸續(xù)出現(xiàn)中毒癥狀。當?shù)毓矙C關經(jīng)過偵查,于10月24日以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將陳小梅刑事拘留。

  據(jù)了解,犯罪嫌疑人陳小梅與其丈夫已分居13年,陳與次子朱發(fā)明一起生活,朱大田與長子朱發(fā)彬一起生活,陳與長子、大兒媳長期互不來往。多年來,夫妻、母子、兄弟間經(jīng)常為瑣事爭吵,且丈夫已死亡,次子又在外打工,陳小梅自己覺得生活孤苦伶仃,產(chǎn)生輕生念頭。加上其夫遺留下來的幾十元錢被長子占有,此次辦喪事所收數(shù)千元禮金也歸長子所有,對長子及大兒媳產(chǎn)生怨恨。經(jīng)過公開審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今年4月29日作出判決,認定陳小梅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陳不服一審判決,隨后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10月23日終審裁定陳小梅投放危險物質罪成立。(來源:新華網(wǎng),作者:王世平、黎昌政)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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