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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媒體曝澳秘密情報局內幕:派出間諜 反走私反恐

2004年11月15日 10:44

  中新網11月15日電 據《悉尼先驅晨報》報道,自成立以來一直處于高度保密狀態(tài)的澳大利亞秘密情報局(ASIS),目前終于獲準可以在海外行動中攜帶槍支,其真實面目也因此暴露在世人面前。

  在澳大利亞所有的情報機構中,秘密情報局是保密程度最高的情報單位。該機構主要負責向海外派遣間諜。直到1977年,澳大利亞政府才正式對外承認該機構的存在。2001年,秘密情報局取得相應的法律地位。

  澳大利亞駐印尼大使館發(fā)生爆炸后,秘密情報局局長戴維-伊維恩緊急奔赴雅加達,但是,沒有一位澳聯(lián)邦政府官員愿意證實伊維恩去了雅加達。澳大利亞外交部新聞發(fā)言人說,“我們從不披露秘密情報局首腦的行蹤”。

  該機構之所以保密,一方面是因為所處的文化環(huán)境,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他們所從事的工作:向海外派遣間諜收集“人力情報”--而且經常利用非法手段獲取情報。

  隨著形勢的發(fā)展,秘密情報局又被賦予新的任務,他們不光要收集情報,還要參與反走私及反恐怖活動。

  安-卡內爾是澳大利亞主管情報與安全的官員,每個月都要抽出兩天的時間去秘密情報局指導工作。他說,秘密情報局的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變,最近,他們的工作重點是打擊人口走私,他們的任務還將會向其它領域拓展,這些工作危險性更高。

  一位秘密情報局的前特工告訴記者,他擔心這樣的分工會使他們的任務從單純的收集情報轉向“特種行動”,而這在1984年就已經被司法部門禁止了。同年,秘密情報局還被禁止攜帶及使用武器。但是,在同新一代恐怖份子作斗爭時,這一規(guī)定極不合理。2004年,澳政府再次允許秘密情報局的特工在海外行動中攜帶武器自衛(wèi)。

  澳大利亞外交部長亞歷山大-唐納曾經說,“政府不支持暗殺行動”。但是,法律上卻存在漏洞,如法律禁止秘密情報局發(fā)動“準軍事行動”或“對個人使用暴力”,但又規(guī)定“秘密情報局可以參與行動計劃,可以協(xié)助其它情報機構完成此類任務”。著名情報專家戴斯-巴爾認為,秘密情報局的特工人員十分危險,此前曾有兩名特工在開羅因身份暴露而被殘暴地毆打。

  秘密情報局的任務到底如何轉型,澳大利亞政府當然不可能全盤托出。但有一點很清楚,那就是他們未來的處境將更加艱巨,更加危險。(春風)

 
編輯:張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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