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7日電 綜合京華時報、新京報報道,北京公務員在年度考核中獲得榮譽稱號者,可額外獲得近一半年工資(國家規(guī)定的全年基本工資與職務補貼之和)。該市人事局強調,年度考核要以“群眾認可”為重點;考核獎勵也將向基層公務員傾斜。
據介紹,這是北京市人事局清理整頓津貼補貼獎金、規(guī)范公務員收入后,為充分發(fā)揮考核的激勵作用,統(tǒng)一對該市公務員進行的年度考核。考核內容以“群眾認可”為重點,按照崗位職責、業(yè)務標準和年度工作目標計劃,重點考核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情況。該市人事局通知指出,年度考核評優(yōu)和行政獎勵工作中,要堅持向工作在第一線,直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的基層公務員隊伍傾斜。
通知規(guī)定,在此次考核中受到各種行政獎勵的人員的獎金計算標準是:嘉獎人員為本人年工資的10%;記三等功人員為15%;記二等功人員為25%;記一等功人員為35%;授予榮譽稱號人員為45%。
據悉,各單位確定年度考核結果和行政獎勵人員后,要及時將相關名單分別報市、區(qū)、縣公務員管理部門審核;經核準后,持通知單到工資管理部門核定獎金并納入財政統(tǒng)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