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7日電 據(jù)德國《圖片報》報道,德國歷史學家斯格姆德近日在巴伐利亞的檔案館內(nèi)發(fā)現(xiàn)了納粹頭目希特勒的稅務紀錄,對稅務紀錄的分析表明身為百萬富翁的希特勒曾通過各種手段來逃稅,他像逃避獵人的兔子那樣躲避著稅務部門的征稅。
希特勒1921年成為德國社會主義工人黨總書記。他隨后就開始用來路不明的錢大肆揮霍,并為自己購買了一輛豪華轎車。慕尼黑的稅務部門要求他公開購車的財務開支情況。他回答說,這輛車是“公車”,是他自己掙來的。
1923年希特勒因參加慕尼黑啤酒館暴動而被法庭判決五年刑期。他開始在獄中寫作他的反猶代表作“我的奮斗”。慕尼黑的奔馳代理商到獄中探視他時,他定購了一輛價值26000帝國馬克的奔馳車。這一價格比當時一個工人十年的工資都要高。
希特勒在不久之后獲釋。稅務部門要求希特勒他申明他的財產(chǎn)狀況。希特勒申報的財產(chǎn)只有1張寫字臺、2個書柜。不過稅務部門很快就查出他在1925年2月曾購得一輛轎車。希特勒對此的答復稱這只是為了獲得銀行資金而作出的說明。
希特勒的著作“我的奮斗”賣得很好,至1933年已賣出了287000本,書的價格為12帝國馬克。希特勒可以從中獲得百分之十的版稅收入。希特勒在1925年申報時稱他獲得了11231馬克的版稅收入,但他的“廣告出支”也很高:租金2245馬克、回扣3000馬克、旅行住宿1500馬克、私人秘書900馬克、司機540馬克、幫工600馬克。稅務部門最后確定的稅金為78210馬克,希特勒則提出要求“延期和分期支付”這筆稅款。
希特勒的逃稅活動在他于1933年1月31日出任帝國總理后達到了最高峰。希特勒1934年應交納的稅款為405494帝國馬克(相當于今天的6百萬歐元)。慕尼黑的稅務部門負責人1934年年底宣布元首和總理的報稅單“無效”。根據(jù)1935年的一次聽證會,希特勒正式獲得免稅的待遇。至1945年,希特勒“我的奮斗”一書的版稅收入已高達760萬馬克,但他沒有交付一芬尼的稅款。(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