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問責制度”給中國4000萬名各級干部的仕途平添了風險。但如果“問責”過程不明、結論不清,則結果或許是可喜的,但效果卻是可疑的
本刊記者/唐建光 劉英麗 秦新安
只差一年,但59歲的朱紀常卻等不到“光榮退休”的那一天了。
4月28日,身為成都公交集團公司總經(jīng)理的朱紀常和他的搭檔——董事長李祥生,在一次新聞發(fā)布會上被宣布“引咎辭職”。
四川官員的多事之春
“15小時公交闖三禍2死44傷”,4月25日晚至26日晨當?shù)匕l(fā)生的一連串事故被媒體曝光,是朱紀常引咎辭職的動因。27日,朱紀常通過媒體“向成都市人民、政府致歉”,他的屬下也有10余人受到從撤職到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罰,但并沒有挽回兩位頭頭黯然去職的結局。
根據(jù)成都市市政公用事業(yè)局副局長劉繼平披露的數(shù)據(jù),1月底以來,短短86天內,公共汽車事故相繼造成8人死亡。
李、朱二人是《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引咎辭職暫行辦法》出臺后“引咎辭職”的第一批國企領導,這個于2003年11月20日公布的文件要求,“領導干部存在嚴重過失或不當行為,雖沒有觸犯刑律,也必須自行提出引咎辭職;對應當辭職卻未提出的領導干部,將直接免職!
辦法規(guī)定了9種必須引咎辭職的情形,而李、朱之辭職,當是引用“由于工作嚴重失職,致使管轄范圍內發(fā)生重大惡性事件,造成重大經(jīng)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規(guī)定。
2004年4月,是一個令全川官吏為之悚然的月份,“引咎辭職”,由此而始在四川政界“流行”。
4月30日,川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法人代表謝木喜“引咎辭職”,他被認為對沱江污染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4月22日,該省高縣縣委書記王邦興和縣長吳建華雙雙“引咎辭職”,他們對該縣仁愛鄉(xiāng)退耕還林中存在的問題“負有領導責任”。
除“引咎辭職”外,四川有近百名官員的仕途也在這個月受到波及。
4月27日,剛剛接替因重慶開縣井噴事故辭職的馬富才出任中石油總經(jīng)理的陳耕飛到成都,宣布撤銷陳應權的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長職務,另據(jù)稱,副局長胥永杰以下30余人也受到處分;4月30日,自貢市市長羅林書、副市長陳吉明分別受到行政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一個月前,該市一輛公共汽車墜河,造成15人死亡,39人受傷;這個月的中旬,這個省還要求42名官員對3起特大交通事故負責,給予他們包括免職在內的不等處分。
此時,距《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引咎辭職暫行辦法》的頒行已近半年,但4月的“問責風暴”突如其來,顯然應放在一個更大的背景下解讀。
身處漩渦中的朱紀常,把自己的命運與全國范圍內的“問責風暴”聯(lián)系在一起。從今年2月18日吉林省省長洪虎就吉林市中百商廈火災向全省人民公開致歉,特別是4月14日中石油總經(jīng)理馬富才“引咎辭職”以來,“致歉”和“引咎辭職”,首度成為中國官場的“正式用語”,雖然迄今只有數(shù)百名的官員卷入其中,但對中國逾4000萬名干部來說,仕途風險似乎自此突然增大了。
官員變成一種高風險職業(yè)?
“引咎辭職”,作為新中國的一個正式政治術語,可能始自原重慶市彭水縣副縣長蔣成谷。
2002年12月31日,蔣成谷的15年仕途被按下了暫停鍵。
當天一早,蔣成谷沒有像往常那樣走進彭水縣政府大院,而是走向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他手中攥著連夜寫好的辭職申請。申請立即被批準,蔣由此成為全國因領導責任而引咎辭職的縣處級以上干部第一人。
事情起因于兩次車禍。2002年7月3日上午,彭水縣一輛客車因機械故障墜下巖坡,造成12人死亡。8月20日早晨,又有一輛客車出事,死亡人數(shù)多達26人。這次的事故原因非同尋常——駕駛員的左眼早已完全失明,卻闖過了體檢關。
“這就像上天給我安排的一個下馬威!笔Y成谷說。那時蔣成谷作為分管農(nóng)業(yè)的副縣長,事發(fā)約兩個月前才接替一位到上海學習的副縣長暫時代管安全。發(fā)生兩起特大交通事故后,縣里主要領導開始并沒有責怪他,表示理解他剛接手工作,對情況不熟悉。12月初,那名副縣長學成復職,蔣成谷代管任務隨之結束。他“戰(zhàn)戰(zhàn)兢兢地吁了一口氣”。
但到12月中旬風云突變,重慶市委組織部、監(jiān)察局派員到彭水縣調查。12月30日,市委組織部官員找到他,委婉地說:按照有關規(guī)定,你的工作可能要暫時動一動。
組織部官員依據(jù)的規(guī)定,是名為《重慶市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實施辦法》的文件,其中說:“黨政領導干部因未認真履行職責,致使本地區(qū)、本單位發(fā)生嚴重惡性事件,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不宜繼續(xù)任職的,要勸其辭去現(xiàn)任領導職務!
重慶的《干部辭職實施辦法》,據(jù)稱是全國第一個關于引咎辭職的正式文件。
據(jù)了解,重慶市2001年出臺的這項制度有特殊背景。1999年1月4日,重慶綦江垮橋事故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傷,震驚全國。接下來的兩年間,奉節(jié)、潼南、合川等地又頻繁發(fā)生重、特大事故;诖耍敃r的重慶市市長包敘定提出了一個“矯枉必須過正,嚴查重處”的思路,引咎辭職制度便是這一思路的產(chǎn)物。
當天晚上,蔣成谷懷著復雜的心情字斟句酌地寫下平生第一份辭職申請。
由蔣成谷開始,“當官成了一種高風險的職業(yè)”,此語出自四川某縣的一位縣委常委、副縣長。這位姓楊的官員告訴記者,據(jù)他統(tǒng)計,從中央到地市各級的規(guī)定中,共有180多條規(guī)定來約束官員的行為,觸犯其中任何一條,都可能受到處分甚至丟官。
而其中分管生產(chǎn)安全或交通的官員風險尤大。四川省一位副縣長說,半夜兩三點鐘,如果被電話驚醒,他的第一反應就是:“又出啥事了?!”
這種風險,在傳媒和資訊日趨發(fā)達的背景下愈加凸顯。已經(jīng)發(fā)生的“引咎辭職”案例,無一不是對“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的回應——在某些情況下,民意事實上已經(jīng)開始左右一些官員的命運。
朱紀常對中國《新聞周刊》說,在過去10年的9年中,成都公交集團都獲得了“成都市安全先進單位”的稱號。即使在頻發(fā)事故的這幾個月內,從“安全事故間隔公里”這一指標來看,事故發(fā)生率并沒有超出國家規(guī)定,甚至比全國平均水平還要好。“實際上近幾年事故發(fā)生率在下降。”朱紀常說。
但在民怨沸騰之時,“總得有人要出來承擔責任!敝旒o常如此評論民意和輿論的作用。實際上,很難分清李、朱二人是自感負疚而主動請辭,還是上級“做工作引咎辭職”——朱解釋說,上級與他們多次商量解決方案,最終達成共識。朱說,作為一把手,自己出來擔責,可以保護屬下更多的人免受處罰。何況,朱紀常和李祥生都只差一至三年就退休了。
問不清的“問責”
董事長李祥生是成都公交集團“安全生產(chǎn)第一責任人”。在目前凡事強調“一把手負責”的現(xiàn)狀下,責任和風險越來越多集中在“一把手”身上。四川某縣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楊副縣長說,現(xiàn)在每項工作為強調其重要性,都要求一把手或主要領導掛帥,一個縣長往往擔任十幾個領導小組的組長。這樣,一把手分身無術,反而無助于工作。而一旦出了事,“第一責任人”理所應當?shù)乇灰蟪袚熑巍?/p>
作為北京密云縣的“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密云縣縣長張文因“密云踩踏事故”引咎辭職。他被判定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同時下臺的還有密云縣委副書記陳曉紅,他被認定需負“主要領導責任”。
實際上,那次不祥的元宵燈會主辦方是密云縣委、縣政府,承辦方是密云縣委宣傳部、縣文化委員會?h委副書記陳曉紅是燈展領導小組組長,張文根本未在這個組織機構中明確任職。
迄今為止,張文、陳曉紅,以及牽涉此事的其他官員,到底在其間如何失職,各自該負什么責任,并沒有公開的說明。事實上,除張、陳二人外,密云還有一大批官員受到相應處罰,但其間詳情記者遍訪密云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以及北京市政府、國家安監(jiān)局等部門,都沒能找到答案。
同樣,記者試圖就“重慶井噴事故責任”采訪中石油、四川石油管理局,以及就沱江污染事故采訪川化集團,均遭到拒絕。
在迄今公開“問責”的所有案例中,除幾位主要領導外,其他人負何責,受何罰均未對公眾有所說明。
事故處理過程和結論的模糊不清,使外界難以監(jiān)督問責結果的公正。而現(xiàn)行制度中各級各類官員的權責不清,是引致問題發(fā)生后責任難定的主因。
四川那位楊副縣長說,由于責任追究制度現(xiàn)有的規(guī)定大多是粗線條的,讓官員們無所適從甚至有朝不保夕之慮。他甚至擔憂,過大的彈性空間,不僅可能導致處罰中有失公正,甚至在一些地方成為政治斗爭的工具。
表面上問出了一個大快民心的“責任”,但最終仍然“問”得一頭霧水。這樣的“問責”,結果或許是可喜的,但效果卻是可疑的。
辭職官員們的后路
在4月28日后,李祥生和朱紀常仍然在公交集團工作,但他們的身份變成了“集團老領導”。朱紀常告訴記者,辭職之后,兩人主要任務是協(xié)助新領導班子工作,但級別和待遇沒變,原來兼任的職務也保留。
官員去職后何去何從,這是公眾關注的問題。
在現(xiàn)有體制下,絕大多數(shù)干部仍是一日入仕,終身為官。因此即使遭遇“不測”,仍然被留在體制內,甚至被保留待遇。因此,民間早有輿論指出:需警惕所謂“引咎辭職”只是為息民憤,暫避風頭。
辭職之后,蔣成谷并沒有離開縣政府,只是頭銜變成了“縣政府調研員”,并被取消了下屆副縣長候選人的資格。
當?shù)厝耸空f,他有可能是全中國最年輕,也是同級別調研員中最有實權的。他不僅依然分管著全縣的農(nóng)業(yè)工作,甚至還配有專職秘書。除此之外沒有改變的,還有他的正處級干部的政治和物質待遇。
在記者采訪的4月22日上午,蔣成谷正在主持全縣林業(yè)工作會議。會場上下,干部們對他的稱呼無一例外仍是“蔣縣長”。面對記者,蔣成谷自己都笑稱,他是“假調研員之名,行副縣長之實”。
不可能做一輩子調研員,對蔣成谷而言,這是一個很現(xiàn)實的問題。
按照有關組織規(guī)定,政紀處分的保留期一般為一年,一年之內表現(xiàn)正常就可重獲“清白之身”。彭水縣委組織部一名工作人員認為,蔣成谷將很快再獲任用。因為到2004年4月底,蔣成谷辭職已近一年半,其間表現(xiàn)堪稱出色。更何況,蔣成谷的引咎辭職只是一種“組織處理”,并非處分,“連材料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