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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律師和被擄勞工提出補償基金方案解決賠償

2004年05月21日 23:50

  中日律師和被擄勞工21日正式對外發(fā)布"強擄·奴役中國人補償基金(草案)"設(shè)想。中國被擄往日本勞工聯(lián)誼會(籌)顧問吳祖康向記者介紹了這一"草案",并認為這是尋求打破僵局的具體可行的方案。

  據(jù)介紹,"強擄·奴役中國人補償基金"由補償基金和未來基金兩部分組成。補償基金包括"向受害者本人支付的補償金"與"向受害者遺屬支付的撫恤金"。未來基金用于進行"對強被擄的中國勞工的真實情況進行調(diào)查、研究,讓后代繼承歷史事實"和"通過兩國人民之間的交流、對話實現(xiàn)日中兩國的永久和平"等工作。

  基金將由日本政府和加害企業(yè)出資設(shè)立,同時接受第三方的捐助。補償金及撫恤金的支付對象,為日本外務(wù)省報告書中所列舉的38935名受害者及經(jīng)過認定的被日本強擄奴役的中國受害者和受害者的遺屬。

  中國戰(zhàn)爭受害者要求賠償事件律師團日本律師南典南指出,"補償基金"實施的前提是日本政府和加害企業(yè)承認加害事實,并公開謝罪,在此基礎(chǔ)上進一步談及賠償?shù)木唧w問題。草案提出了基金目的、出資主體、補償對象等綱領(lǐng)性條目,但還沒有提出基金運作和具體金額等強操作性細則。

  5月24日,日本福岡高等法院將對15名中國勞工及其遺屬狀告日本國家和三井礦山案作出二審宣判。南典南說:"從現(xiàn)在福岡勞工訴訟的進展和日本國內(nèi)的形勢來看,24日的判決很有可能會取得全面勝訴。但我們要做的不僅是讓這次訴訟獲勝,而且要讓所有的受害者都得到補償。"

  南典南表示,草案將在24日判決之后正式遞交給日本政府和國會。在福岡宣判之后提出"補償基金"方案,日本政府將加深對加害事實的認識。

  侵華日軍細菌戰(zhàn)中國受害訴訟原告團團長王選表示,不論對受害者還是對日本政府,這都是歷史給予的一次解決勞工問題的重要機遇。

  據(jù)調(diào)查,從1931年到1945年間,被強擄到日本做苦役的中國人約有4萬,這些人被迫在日本35家公司的135處事業(yè)所(碳坑、礦山、土木建筑、港灣等)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他們從來沒有獲得過分文報酬。在各種非人待遇的慘境中,將近7000中國勞工被奪去生命。

  21日,中日數(shù)十家民間網(wǎng)站也同時刊發(fā)"強擄·奴役中國人補償基金(草案)"并發(fā)表聯(lián)合聲明。(來源:新華網(wǎng),記者康淼、譚進)

 
編輯: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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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律師擬向日本官方建議為中國勞工設(shè)補償基金 (200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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