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8日電 據北京晨報報道,南方航空公司宣傳部有關人士昨天表示,CZ3518航班延誤后進行的現金賠償不是國內首個航班延誤賠付的案例。
這位負責人士稱,在南航尚未出臺賠付標準時,此次現金賠付只是個案,是根據民航總局的精神做出的補償。
據了解,7月5日晚,南方航空公司執(zhí)行大連—寧波—廣州的CZ3518航班因各種原因延誤近11個小時,滯留寧波機場的111名乘客向航空公司提出了航班延誤賠償。到6日早晨5時15分,該航班從寧波機場起飛前,其中36名乘客接受了航空公司每人200元的航班延誤補償。剩余的75名乘客雖然對這種賠付方式不滿意,但經過多方交涉,最終也接受了每人200元的補償,并分別乘坐次日飛往廣州的航班離開。(劉葳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