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quán)的廣東省原交通廳廳長牛和恩21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牛和恩在庭上羅列種種理由證明自己沒有受賄,也沒濫用職權(quán)。他說錢都是"分紅"或者"民間經(jīng)濟往來"而得,為女兒的男朋友謝某攬工程牟利給國家造成1.0031億元的損失也不是濫用職權(quán)。
牛和恩自1983年6月起任廣東省交通廳副廳長,1996年2月起任廣東省交通廳廳長,是廣東省交通系統(tǒng)舉足輕重的人物。他曾主管過開創(chuàng)國內(nèi)紀錄的汕頭海灣大橋、虎門大橋、南粵首條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曾被稱為廣東交通行業(yè)的“功臣”。
2003年7月,廣東省紀委、監(jiān)察廳對牛和恩涉嫌嚴重經(jīng)濟違紀違法問題進行嚴肅查處,給予牛和恩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guān)。起訴書稱,牛和恩在擔任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期間,涉嫌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257.3萬元、港幣26.2萬元、美金1.9萬元;涉嫌濫用職權(quán),為女兒的男朋友攬工程牟利,給國家造成1.0031億元的巨大經(jīng)濟損失。
起訴書稱,牛和恩從1993年至2002年5月“關(guān)照”謝某、楊某、岑某等人成立的廣東虎門技術(shù)咨詢有限公司在廣東省交通系統(tǒng)承攬多個項目。1998年及2000年,牛和恩分別打電話給謝某等3人,說要錢急用。3人共送給牛和恩人民幣208.3萬元。1994年至2001年間,牛和恩“關(guān)照”廣東省電白縣機械筑路公司經(jīng)理楊某承接了廣東省交通系統(tǒng)6億多元的工程。此后,楊某不斷以各種理由送錢給牛和恩。1996年至1999年,楊某以牛和恩出境需要零花錢的名義,先后送給他港幣9萬元、美金1.9萬元。1996年春節(jié)至2001年春節(jié),楊某在廣州外商活動中心先后送給牛和恩20萬元。1998年1月,楊某按照牛的要求,為其辦理了牡丹信用卡,并存入24萬元人民幣。至2002年6月,牛和恩用此卡消費了14.6萬元。1999年至2001年,楊某為牛和恩在澳門、廣州等地賭博提供賭資共港幣17.2萬元、人民幣5萬元。
起訴書指控:1996年4月,廣東護神設施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謝某與牛和恩的女兒確定戀愛關(guān)系,1998年11月與牛女結(jié)婚。謝某與牛女戀愛期間,牛和恩濫用職權(quán)為謝某承接深汕高速公路東段護欄工程謀利,給國家造成1.0031億元人民幣的巨大經(jīng)濟損失。
牛和恩在法庭上極力否認指控。他說,虎門技術(shù)咨詢有限公司給他的200多萬元是“分紅”,因為他在該公司有股份。對于電白縣機械筑路公司經(jīng)理楊某給他的數(shù)十萬元錢,他稱其為“民間經(jīng)濟往來”,因為他和楊某認識八年了,經(jīng)常在一起打麻將,有時一起到澳門賭博,有時一起出國旅游,楊某會塞一些錢給他作為“零花錢”。
牛和恩對于濫用職權(quán)為未來的女婿謝某牟利也予以否認。他說,謝某做工程的時候還是一個普通的承包商,不是其女婿。至于由此給國家造成的1億多元損失,他認為這是不可避免的超資損失,不是濫用職權(quán),更不是決策失誤。(來源:新華網(wǎng);記者 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