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2日電 據(jù)北京晚報報道,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今天上午撤銷了國家工商局商標局關于南京知識律師事務所不能代理商標申請業(yè)務的行政決定。這是《行政許可法》自今年7月1日實施后,國家部委首次在行政許可官司中落敗。
律師從事商標代理服務是國際慣例,但在中國實踐中,律師一直被排除在商標代理服務領域之外,律師要從事商標代理服務,必須通過國家工商局的審批。
去年初,國家工商局對商標代理機構的審批權和對商標代理人資格的核準權被取消。但是,國家工商局又自己下發(fā)了《關于商標代理行政管理審批取消后有關工作的通知》,該《通知》繼續(xù)對商標代理機構的設立、備案和業(yè)務限制等作出行政性規(guī)定,南京知識律師事務所以代理人身份向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提交的“易民EMIN”商標注冊申請被告知不予受理。知識律師事務所申請行政復議,國家工商局在行政復議決定中維持了原來看法。
法院認為,根據(jù)中國《律師法》的規(guī)定,律師可以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事人委托,提供法律服務。國務院已取消了“商標代理組織審批”和“商標代理人資格核準”這兩個行政審批項目,相關規(guī)定也未禁止律師從事該項業(yè)務、也未對提供商標代理服務的主體作出特別要求。在《律師法》已有相關規(guī)定前提下,國家工商局商標局關于知識律師事務所不能從事該項業(yè)務的主張不能成立,拒絕受理其作為代理人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缺乏法律依據(jù)。(楊昌平、郭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