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8日電 據(jù)《新京報》報道,“蔣大為90萬欠款案”于本月26日被法院中止審理。根據(jù)蔣大為去年10月的報案,索債人姚女士已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詐立案偵查。7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向海淀法院發(fā)函請求配合工作、中止審理。
今年1月,蔣大為被姚女士以欠款90萬不還告上法庭。
3月30日,蔣大為向一中院提起上訴。上訴狀中稱:2000年6月18日,姚女士以脅迫的辦法迫使蔣大為書寫了兩張50萬元的借條;2003年9月5日,姚女士又伙同王某以同樣手段迫使蔣書寫了兩張分別為20萬元和90萬元的借條,并讓蔣將90萬的借條日期寫為2003年3月20日。后姚女士以這些借條索走了124萬元。
6月16日,一中院駁回蔣大為的上訴。
7月19日,海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蔣大為沒有出庭,其律師稱公安機關已對姚女士涉嫌敲詐立案,要求法院中止審理。
7月21日,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向海淀法院發(fā)函請求中止審理。26日,法院中止審理此案。
姚女士稱,她一直以來從未接受過公安機關的調(diào)查。
姚女士拿出一份去年9月6日,蔣大為在云南某地參加演出的資料和照片說:“他說我9月5日脅迫他寫借條,可從他家到機場、再到云南、再轉車到達演出地點,馬不停蹄8小時也不夠,他怎幺可能一大早就在當?shù)匮莩隽??/p>
蔣大為昨日兩次在電話中稱,公安機關不會只憑誰說些什么就立案偵查的,他已經(jīng)提交了相關證據(jù)。(李欣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