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14日電 中國公安部舉行新聞發(fā)布會通報2004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情況時表示,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行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駛、占道行駛、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等原因造成的交通死亡事故比較突出。
據(jù)公安部網(wǎng)站消息,2004年,因機動車駕駛人過錯導致交通事故465083起,造成93550人死亡、435787人受傷,分別占總數(shù)的89.8%、87.4%和90.6%。
因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突出。2004年,因機動車駕駛人超速行駛造成18410人死亡,占死亡總數(shù)的17.2%;因不按規(guī)定讓行造成8576人死亡,占8%;因違法占道行駛造成5594人死亡,占5.2%;因酒后駕車造成4658人死亡,占4.4%;因違法超車造成4554人死亡,占4.3%;因疲勞駕駛造成3056人死亡,占2.9%。
交通事故死亡人數(shù)有一半以上系因無證駕駛人、低駕齡駕駛人交通肇事所致。無證駕駛人駕駛機動車肇事共造成22371人死亡,占死亡總數(shù)的20.9%;3年以下駕齡駕駛人肇事造成33996人死亡,占31.7%。無證駕駛人和3年以下低駕齡駕駛人交通肇事的主要原因是駕駛技術不熟練,遇緊急情況時采取措施不當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