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河南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原涉黑第一案”——宋留根、馬獻洲、郝洪山特大涉黑團伙案,進行一審宣判。首犯宋留根以組織領導黑社會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八項罪名,被宣判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原告人經(jīng)濟損失五萬元人民幣。圖為宋留根在法庭上。作者:胡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