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23日電 據(jù)香港媒體報道,香港葵涌區(qū)“校服色魔”案,早前因辯方指警方“迫供”而進行案中案審訊,區(qū)域法院法官昨日裁定接納口供后,被告亦隨即認罪;辯方聲稱,被告僅撫摸女童數(shù)分鐘,并無傷害對方意圖,但由于法官須時索閱其背景及心理報告,遂將案押至三月八日判刑。
被告梁凱康(二十七歲),工商學位畢業(yè)的大學生,并無刑事紀錄,曾任郵輪公司經(jīng)理。他承認兩項非禮,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藏有兒童色情物品罪。
主審法官李瀚良認為,由于要進一步了解被告背景及心理狀況,遂先索閱背景及心理報告,把案件押至三月八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在葵涌一私人大廈內(nèi),尾隨十二歲女童乘電梯到十樓,持刀逼女童站住讓他撫摸。同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被告又以同樣手法在葵興村電梯大堂侵犯一名亦為十二歲的女童;去年五月被告被捕,兩名女童成功認出其膠框眼鏡、上衣、背包及刀等,警方更在其家中計算機及計算機碟中搜出三張兒童色情數(shù)碼照片檔案。
另外,警方庭外指,就葵青區(qū)的同類色魔案件,同期約有五至六宗,如今仍有三至四宗仍未偵破;而此案中被告所藏的兒童色情照片,為十多歲的日本少女,估計是被告從網(wǎng)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