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 |新 聞|國 際|財 經(jīng)|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科 教|圖 片|圖片庫|時 尚
汽 車 |房 產(chǎn)|視 頻|商 城|供 稿| 產(chǎn)經(jīng)資訊 |出 版|廣告服務|演出信息|心路網(wǎng)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關鍵詞1: 關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正值求職高峰 勞動部門提醒四種用工合同不能簽

2005年02月23日 14:02

  中新網(wǎng)2月23日電 央視國際報道,目前,正是打工者求職和用人單位招聘的高峰,簽訂一份勞動合同是勞動者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首要選擇,但勞動部門有關負責人也提醒勞動者,有4種合同不能簽。

   一、與非企業(yè)的主體簽訂的合同,此類合同是無效合同,因為只有與持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法人代表簽訂的合同才是合法的,比如跟包工頭個人簽訂的合同,就屬于不合法合同。

  二、生死合同,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常常自行起草勞動合同,并在其中加上“傷亡自理”一條,這嚴重違反《勞動法》,屬無效合同。

  三、福利待遇不明確的合同不能簽,在合同中沒有明確勞動者該享受的待遇,只是口頭協(xié)議的約定,若發(fā)生糾紛勞動者就很難取證;

  四、一些合同后的附加條款也要注意,有些私營企業(yè)往往在這部分加上了許多不合理的條款,勞動者一定要仔細研究后再做決定。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