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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華僑華人認為反分裂國家法有利中國和平統(tǒng)一

2005年03月14日 18:43

  智利中國和平統(tǒng)一促進會和智利最大的華僑華人社團中華會館13日聯(lián)合舉辦旅智華僑華人代表座談會,一致支持中國的和平統(tǒng)一,堅決擁護中國全國人大制定《反分裂國家法》。

  智利中國和平統(tǒng)一促進會會長彭奮斗、中華會館主席陳桂陵、和統(tǒng)會與中華會館部分理事和中國駐智利大使李長華出席了座談會并發(fā)表了講話。

  與會者一致認為,制定《反分裂國家法》體現了祖國大陸的和平誠意,有利于促進中國的和平統(tǒng)一,符合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同時對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和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非常必要。他們認為,在法理上確認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十分重要,如果“臺獨”分裂勢力膽敢玩火,用《反分裂國家法》予以制止有法可依。

  與會者一致通過一項聲明,宣布全力支持中國全國人大制定《反分裂國家法》。聲明說,這是一部“我們期盼已久”的法律。它“向世界宣布了國家的意志,全民的意愿。對于推進兩岸關系的發(fā)展,實現和平統(tǒng)一具有重大的意義。我們智利全體華僑華人聲明:堅決擁護!全力支持!并以此法積極開展促統(tǒng)工作”。

  聲明指出,《反分裂國家法》把國家對臺灣問題的一貫政策方針提升為法律,法理威嚴,宗旨明確。堅決依法反制“臺獨”勢力的分裂活動,絕不允許把臺灣從中國分割出去。臺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不受任何外國勢力干涉。在反對分裂國家這個重大原則上,決不會有絲毫的退讓。

  聲明還說,關于國家的統(tǒng)一,《反分裂國家法》明確主張要以最大的努力爭取和平統(tǒng)一,還特別關切臺胞的正當權益,列有切實、靈活的各方措施條文,充分體現了最大的誠意和善意。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應密切交流,發(fā)展合作,和衷共濟,平等協(xié)商,共議統(tǒng)一。

  聲明說:“國家要統(tǒng)一,民族要強盛,人民盼和平。中國的和平統(tǒng)一是包括臺灣人民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及全體海外中華兒女的神圣職責。我們應團結一起,為履行民族的使命而共同努力!”(來源:新華網,記者侯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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