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11日電 據(jù)星洲日報報導,馬來西亞當局在展開一個多月的非法外勞大逮捕行動下,其中一名雇主因聘用非法外勞罪名成立被判坐牢1個月。這是第一個在2002年移民法令下被判坐牢的雇主。
49雇主被提控
據(jù)報道,馬來西亞國內(nèi)事務部副部長陳財和說,自3月1日展開行動以來,到4月8日已逮捕5000多名非法外勞及84名涉嫌雇用非法外勞的雇主,當中49名雇主已被控上法庭。
他說,在49名雇主中,8人被罰款總額11萬7000令吉(約5萬800新元),另一名則被判入獄1個月。
他指出,雖然移民法令賦予法律權(quán)力對違法雇主進行鞭笞刑罰,但目前未有雇主被鞭笞。
他強調(diào),雇主若被發(fā)現(xiàn)非法聘用或庇護非法外勞,政府將以所聘用的非法外勞人數(shù)作為懲罰標準,每一名以1萬令吉或5年監(jiān)禁計算,若涉及雇用超過5名非法外勞,有關雇主將被施以鞭笞刑罰。
他說,在展開逮捕行動之前,當局已對136名涉嫌雇用非法外勞的雇主采取行動,其中17起案件已下判,罰款總數(shù)達49萬6000令吉。
他說,以上136名被逮捕的雇主,其中77名是因觸犯雇用非法外勞而在移民廳法令55(B)條文下被控、29名是因允許非法外勞入屋而觸犯移民廳法令55(E),以及26名因涉嫌庇護外勞而觸犯了移民廳法令55(1D)條文。
詢及多達38萬2000名非法外勞在寬赦期間被遣送,其中87%來自印尼,而馬來西亞相關領域更是因此面對勞工短缺的問題,陳財和說,馬來西亞已多次與印尼展開討論,同時在該國設立11個一站式服務中心引進外勞。他說只要是通過合法途徑引進印尼勞工,馬方絕對沒有問題。
在嚴重缺乏外勞期間,政府接獲的投訴主要是來自建筑業(yè)及園丘業(yè)者。
另一方面,馬國人力資源部計劃修改1955年勞工法令,強制雇主必須聘用至少一半的本地雇員,以減少依賴外勞。
馬國人力資源部副部長阿都拉曼峇卡指出,有關法令主要是確保雇主重視本地員工,而不是把外勞作為征聘雇員的首選,F(xiàn)有的勞工法令并無規(guī)定雇主聘請本地雇員和外勞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