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2日電 京華時報的報道說,黑龍江省原政協(xié)主席韓桂芝經濟犯罪案,正式進入司法程序。4月底,該案被正式移送北京檢方進行第一次審查起訴,初步認定韓桂芝涉嫌受賄800余萬元。
韓桂芝的罪行一旦被檢方審查認定,將成為繼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原市長王慎義之后,在京受審的第3位黑龍江省高官。今年3月,中紀委將韓桂芝涉嫌經濟犯罪的案件,移送北京做最后的“定性定量”處理。4月底,經過一個多月的封閉審查后,專案組將韓桂芝本人及相關證據材料移轉給檢方,由后者正式展開第一次審查起訴。
據中央民族大學田小穹教授介紹,“移送審查起訴”是一個法律術語,這標志著韓桂芝案已經正式從紀律檢查層面進入司法處理階段。
據他介紹,依照法律規(guī)定,檢方有2次審查起訴的權力,時間均為1.5個月。第一次審查起訴期限屆滿后,認定證據不足的,檢方還可以將其退回補充偵查。而在第二次審查起訴期限屆滿后,檢方將必須做出“起訴”或者“不起訴”的決定。(王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