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6日電 據國際在線報道,新加坡高等法院26日做出裁定,將韓國鮮京能源亞洲公司(簡稱鮮京能源)要求對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航油)進行司法管理一案推遲到6月13日審理,以便中航油搞好6月8日的債權人大會,推動債權人審議并批準中航油遞交的債務重組方案。
要求將中航油交由司法委任的經理人管理的申請是包括鮮京能源在內的少數債權人今年3月提出的。他們當時對中航油1月提交的債務重組方案持有異議,故要求司法介入,以使中航油和債權人之間的償債談判更加透明化。
本月12日,中航油提出了新的債務重組方案。鮮京能源日前表示,該公司認為新方案會獲得債權人的支持。如果債權人大會和新加坡高等法院都批準了這一新方案,就沒有必要對中航油進行司法管理。
去年11月日,中航油因在石油衍生品交易中出現5億多美元的巨額虧損而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債務重組。(張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