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4日電 據(jù)《中國證券報》報道,第二批股權分置改革試點首份正式方案亮相,吉林敖東今日披露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說明書。根據(jù)董事會制訂的方案,非流通股股東按照1:0.6074的比例縮股;同時,公司向全體股東派現(xiàn),非流通股股東將其應得股利全部支付給流通股股東,流通股股東實際現(xiàn)金所得為每10股2元(稅前)。
實現(xiàn)上述縮股及派現(xiàn)對價后,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獲得流通權。根據(jù)相關時間表,公司將于7月18日-7月25日進行網(wǎng)絡投票,并于7月25日召開股東大會。
公司選擇了非流通股每股價值和流通股每股價值作為確定縮股比例的依據(jù)。前者按2004年末公司每股凈資產(chǎn)扣除當年股利分配確定為3.62元;后者選擇2005年6月18日前吉林敖東30個交易日收盤價格的算術平均值5.96元。
按照縮股比例,公司方案實施后非流通股股東持股數(shù)量為9873.4085萬股,公司股份總數(shù)為28667.8985萬股。由于總股本減少,以2004年度凈利潤為基準,吉林敖東每股收益由0.333元增加到0.407元,在扣除本次派現(xiàn)后,每股凈資產(chǎn)由3.62元提高到4.29元。同時,因注冊資本降低,公司需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履行減資程序。
公司4名非流通股股東均承諾,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大股東金誠實業(yè)公司還承諾,在上述禁售期滿后,每年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shù)量不超過吉林敖東股份總數(shù)的2%。
作為吉林敖東的相互持股方,廣發(fā)證券承諾:自吉林敖東董事會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決議公布之日起,至相關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前,廣發(fā)證券不參與吉林敖東上市股票的交易;其持有的12136933股流通股,不參與相關議案的表決;若議案獲得股東大會通過,從非流通股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三年內,廣發(fā)證券不減持所持有的吉林敖東股票。
由于公司第一大股東金誠實業(yè)已將其持有股份中的16500000股非流通股質押給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敦化市支行。經(jīng)協(xié)商,敦化市支行已書面承諾同意吉林敖東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說明書還顯示,截至2005年6月22日,持有公司95%債權的債權人對公司方案在獲得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及縮股減少注冊資本事宜已出具同意函;對于尚未取得確認函的其余5%債權,吉林敖東承諾在股東大會通過方案之日起90日內,若債權人因本次改革向公司要求提前償還債務或提供擔保,公司將予以及時償還或提供擔保。(曹騰、木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