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30日電 據人民法院報報道,6月29日,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qū)法院以盜竊罪一審判處被告人劉秀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法院查明,劉秀與受害人宋雨系同事關系。今年4月3日,在劉秀看到宋雨用銀行卡網上購物時,偷偷記下了宋雨銀行卡的密碼。當月17日,劉秀上網輸入密碼后,順利進入了宋雨的銀行卡賬戶,將553元人民幣劃入自己的賬戶。數日后,劉秀再次進入宋雨賬戶劃走4775元人民幣。
4月底,宋雨發(fā)現銀行卡內錢被盜,通過網上賬戶發(fā)現被盜的錢全部進入了劉秀的賬戶,遂向警方報案。(任澤英、都 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