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近兩三年來,電動自行車先后在北京、福州等城市被禁,這一次在珠海,它的命運進一步被推向絕境 首次在立法上明確不準上路。一再被禁,到底是電動自行車本身有重大缺陷,還是另有原由?
連續(xù)下了近二十天的雨,雨水洗過后的珠海街道潔凈得一塵不染,兩側郁郁蔥蔥的樹木綠得發(fā)亮。雨停了,這個只有120多萬常住人口的海濱城市,即使是周末,市中心的百貨商場也只有寥寥的顧客。
對于從北京過來的人來說,珠海的交通狀況之好令人心情舒暢:在上下班的交通高峰時段,在最為繁華的香洲區(qū)打車,車速也都能在每小時30公里以上,除了等紅燈,一路基本上暢通無阻。
6月17日下午五點,已到放學時分,緊鄰市人大的香洲區(qū)第二小學門口,小學生們從校門里魚貫而出。校門口站滿來接孩子的家長們,人們可以注意到,主道路的兩側停著十來輛小汽車,還有20多輛電動自行車停在校門旁、大樓下、對面的車牌下。
就在20天前,珠海市政府頒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guī)定,從今年7月1日起,珠海市內所有的電動自行車一律不準上路,否則處以500元的罰款,第二次發(fā)現,則將車予以沒收。這意味著在珠海,能合法使用電動自行車的日子只剩下了十來天。
四萬名用戶將改變出行方式
珠海市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的規(guī)定公布后,市內的電動自行車商店立刻生意蕭條,以前這種商店每天都能賣出一二十輛車。連附近中山、深圳等地的電動自行車銷量也明顯下降了。
據政府估計,珠海市內已有的電動自行車為1萬輛左右。而據聯(lián)合了全市52家電動車經銷商的珠海市自行車協(xié)會統(tǒng)計,全市的電動自行車擁有量為43500多輛,比私家汽車39950輛的數量還略多。
一輛電動自行車,售價在1500到3000元人民幣之間,充電一次僅需0.5度就可行駛四五十公里,使用成本是汽車、摩托車的1/5到1/4。銷售商們介紹,使用電動車的大都是婦女和退休老人,他們通常擔負著接送孩子的任務,也有一些上班族,以及送外賣送快遞的人員,喜歡選用電動自行車。而珠海市內高低起伏的丘陵地形,也是不少人棄自行車而選擇電動車的因素之一。
維修賽車的范文喜給記者算了筆賬:他每天早上要買菜。從居住小區(qū)出來到菜場,走路要花半小時,坐公交有5站地,倒1次車,來回8塊錢,有時候打的,花費比買菜錢還要多。一年前他買了輛電動車,每天一早騎車走小道去買菜,所需時間為10分鐘。
另一位珠海市民陳志良雖然有一輛汽車,但仍堅持用電動車送小孩上學,“學校前地方太窄,停汽車太擠,放不下,一輛汽車占的地方能停好些臺電動車”,他說。
73歲的退休者梁家新說,自從有了電動自行車,他可以每天去海邊放風箏,隔三岔五去一次十多里外的小兒子家,“電動車改變了我的生活,給我?guī)砹撕芏嗟臉啡ぁ薄?/p>
這群電動自行車愛好者對政府的立法禁令感到憤怒與不解,“一上來就立法,非常殘酷,不留一點出路,電動自行車到底罪在何處?”
封殺的名義:安全與環(huán)保
6月2日,珠海市召開《珠海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新聞發(fā)布會。在會上,政府提出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的三點理由:
一是事故多發(fā)!半妱幼孕熊囅匏20公里/小時,但有部分車時速已達50-60公里/小時。今年1至5月份,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達166宗,死亡2人,受傷31人”。
二是與人及汽車爭道。2001年后,珠海市陸續(xù)對4條主干道進行了改造,擴寬機動車道,取消了非機動車道,將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合一,電動自行車在這些道路行駛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三是污染環(huán)境,“一般電動自行車使用2-3個月必須更換電池,這部分廢電池對環(huán)境造成的污染,遠遠超過了汽車尾氣的污染。”
但是安全與環(huán)保的理由,都受到人們的反駁。珠海市自行車協(xié)會副會長蔣清平說:“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事故,何為涉及,是電動車的責任還是機動車或是行人的責任,語焉不詳。這樣的事故率跟機動車相比是高還是低,也沒有比較!
從珠海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媒體上公布過的交通事故數據來看,2005年第一季度,珠海市發(fā)生交通事故615宗,到4月10日為止,今年全市有50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超過91%是由于機動車駕駛員違法行為導致。而死亡人員的97%是由于駕駛員違法行為導致。照此算來,全市機動車的數量為14萬輛,造成的事故死亡人數在40人以上,而涉及電動自行車(4萬輛)的事故死亡人數為2人,其事故死亡率遠低于前者。
中國自行車協(xié)會向《中國新聞周刊》展示了另一組數據,它來自上海市。上海一直允許電動自行車上牌照、上路,按照非機動車管理。2001年上海市有5萬多輛電動車,事故率為0.47%,同期機動車的事故率是3.1%;2002年上半年上海的電動車是7萬余輛,事故率0.17%,而同期機動車的事故率為1.6%。
關于電動自行車電池的污染問題,中國自行車協(xié)會也認為與實際情況不符。電動自行車所用的大都為鉛酸電池,其使用壽命一般都在一年以上,這種電池同時大量用于汽車、通訊、火車及發(fā)電廠,電動車所用鉛酸電池僅占全國鉛酸電池總消費量的2.8%左右。而且我國對鉛酸電池已有符合環(huán)保要求的回收利用技術,上海、江蘇、湖北等地均有回收工廠。電動自行車行業(yè)內也制訂了廢舊電池回收公約,企業(yè)與經銷商簽訂了回收協(xié)議。
在珠海,電動自行車經銷店回收一塊廢舊電池的價格為45元!斑沒有誰富到把四五十塊錢扔掉的地步吧”,修理賽車的范文喜說。
除此之外,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低噪音、無廢氣污染、耗能少,被國家發(fā)改委在《中長期節(jié)能規(guī)劃》中列為鼓勵發(fā)展的節(jié)能產品之一。接受采訪時,力主禁用電動自行車的珠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邊玉峰也向記者承認,“電動車本身是比較環(huán)保、比較安全、美觀又價廉的”,禁止它上路,“與環(huán)保無關,與城市形象無關”。
保汽車,舍自行車?
珠海的人大在表決電動自行車新條例之前,曾將草案登在當地媒體上征求意見。當時,珠海市自行車協(xié)會提出了兩點妥協(xié)意見:一、只有符合國家標準生產的電動車才予以登記上路;二、已取消非機動車道的路段禁止電動車行駛。
“這些建議聽起來非常合理”,珠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邊玉峰對《中國新聞周刊》說,但他們最終未予采納,因為“建議是不現實的”。
邊玉峰提出的理由之一是政府承擔不了管理成本!叭兄挥400多名交警,要檢查牌照、在匯行處把守路段,恐怕4000名多交警都管不過來,我們不具備這人力物力”;理由之二是市民的守法意識不強,“車騎到機動車道、人行道上,能管得住嗎?”他提到了一個前車之鑒的例子:珠海頒布過一個市容管理條例,要求市民帶寵物外出時,一定要帶個鏟子埋掉寵物的排泄物,“也立法了,結果還是管不住,小貓小狗到處亂拉屎拉尿,哪一個城市管得?”
記者注意到,珠海這次立法的起草方為市公安局 先前北京、福州等地對電動車的禁令也往往出自當地的交通或工商管理部門。
中國公安大學交通管理教研室教授丁立民告訴記者,交警對電動自行車向來沒有好感,速度不好控制,沒法測速,且違章率高,又不易加以處罰,“罰個五十一百塊,騎車人很少有交錢認罰的,交警對此也無可奈何”,因此交管部門普遍不希望電動自行車上路。
除了管理有難度外,邊玉峰說,不容電動車上路的決定性原因還在于珠海道路的特殊情況 從2001年起,珠海市所有的道路改造都取消了非機動車道,到目前為止,已有九洲大道、人民東路等4條主干道先后完成改造!耙院蟮牡缆犯脑炷芰粝露嗌俜菣C動車道,還很難說!
之所以這么做,是因為“道路資源是有限的,大量的私家車與大量的電動自行車同時出現,我們必須有個權衡,是保障機動車的通行,還是保障非機動車。我們認為要優(yōu)先保障機動車的通暢,取消非機動車道,取消綠化帶,以擴寬機動車道。對于電動自行車,我們沒有條件提供其上路,解決的辦法就是禁止上路。”邊玉峰說。
中國城市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所曾替天津、杭州、成都、濟南、珠海、株洲等大城市完成過綜合交通規(guī)劃,其副所長趙杰說,取消非機動車道在全國的城市中確實是比較少見的。
趙杰認為,盡管城市交通規(guī)劃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但從總體原則而言,城市道路資源不應簡單傾向于哪一方,為解決機動車的通行問題,拿非機動車道開刀,把非機動車逼到人行道上,這是極不妥當的。
2002年,北京曾禁止過電動自行車。其理論依據來自一份由北京工業(yè)大學和北京交通發(fā)展中心做出的《北京電動自行車發(fā)展對策研究報告》,認為電動車是一種落后工具,妨礙北京作為國際大都市發(fā)展大交通。
綠源電動車公司董事長倪捷認為,這種看法背后的理念及背景是,對汽車社會的盲目向往與追求,認為現代化都市,一定要豪華氣派,因此要禁止限制自行車。他說,北京對這種價值取向的態(tài)度已有所轉變,去年的新交通規(guī)劃開始鼓勵自行車出行。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鄭也夫每天騎自行車40分鐘到學校,所花時間并不比坐車多,且無堵車遲到之虞,他說,“道路資源,說到底是一個路權問題”,居民應該有不同的交通方式的選擇權,汽車、電動自行車這兩種交通工具的生產者與使用者,其權利是平等的,不應厚此薄彼,應貫徹公正公平原則。
或許,若干美國人的看法對我們不無參考:IEEE即美國電氣與電子工程師協(xié)會,有本刊物名為《SPECTRUM》,今年年初發(fā)表了一篇封面文章《中國腳踏車的天堂再現》,文章對中國的電動自行車做出了高度評價:“如果中國能找到一種解決辦法,使電動車能在交通中發(fā)揮更好的功用,將為世界其他發(fā)展中國家,甚至發(fā)達國家樹立一個的典范。這也包括了全世界汽車文明最發(fā)達的國家——美國。”
電動自行車之爭的法律與民意
珠海的新《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在市人大表決時,是以全票通過的。
珠海作為經濟特區(qū),有全國人大賦予的獨立立法權。
曾赴浙江金華電動自行車廠家實地考察過的天下谷企業(yè)文化研究所所長楊鵬指出,珠海雖有這種立法權,但是立法過程中存在著公眾參與不夠的問題,這樣一項涉及電動車經銷商、使用者及潛在用戶利益的公共決策,理應召集各利益相關方舉行聽證會!暗珜嶋H上基本是交管部門說了算,一個部門出于自身的考慮,通過立法的方式來分配公共資源,傾向性過于明顯”。但是珠海市并沒有舉行這種聽證會。
珠海市法制局曾以網上投票的方式對此事進行過民意調查,截至6月17日,共有788人參加,認為“應該上路的”為357人,占45.2%;認為“應該上路,但需登記的”的411票,占52.16%;認為不應上路的為16票,占2.03%;“無所謂”的4票,占0.51%。前兩項加起來,認為電動車應該上路的占到97%。然而市人大法工委認為網絡調查可信度不高,不足以說明問題。
珠海市自行車協(xié)會會長譚忠銘介紹說,相鄰的中山市對電動自行車做出決策前先派出五個部門調研,走訪調查了所有的經銷商,最后做出上牌照后允許上路的規(guī)定!跋啾戎,珠海市沒有深入了解就草草做出決定,法不服眾”。
倪捷則表示,“珠海的21位人大常委委員大都是開汽車的,禁電動車,有欠厚道”。
楊鵬認為問題在于,在目前的立法制度設計中,沒有一個讓公眾參與并影響公共決策的渠道,買車的人和想買車的人沒有發(fā)言權,只能通過媒體說點話,再就是打官司,除此之外別無辦法。
珠海市民梁家新大聲對記者說:“電動自行車能不能上路,不能光由交管部門說了算,我希望舉辦一個擂臺,反對方跟我們當場激辯,看誰更有道理,然后再由代表們投票表決!彼嬖V記者,他們自行車協(xié)會已征集了數千支持電動自行車者的簽名,還將繼續(xù)征集下去。說完,他騎上他心愛的電動車,拐個彎,慢慢地駛向一條小巷的深處。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劉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