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quán))
唯古獨尊的復古主義當然是荒唐的,唯我獨尊的唯理主義和自我迷戀,也同樣是荒唐的。
輕易斷言“國學”、“儒教”對于當下中國人只有負面價值,恐怕也是輕率的。判斷傳統(tǒng)的某些因素的價值,總是很困難的事情
人民大學設(shè)立國學院的消息一經(jīng)傳出,毫不意外地激起廣泛的議論。隨后中國社會科學院宣告成立“儒教研究中心”,更是撥動了一些知識分子最敏感的神經(jīng)。
坦率地說,對于“國學”、“儒教”的概念,我并不完全贊成;但我理解有關(guān)人士的用心,衷心希望他們的努力,能夠有助于豐富當代的知識思考、甚至有助于整個社會的精神重建。
而在種種反對之聲中,人們很容易就能聽出某種刺耳的冷嘲熱諷,其玩世不恭與對方的鄭重認真恰成對比;而在知識上,他們差不多都犯了一種十分滑稽的錯誤:普遍地信奉決定論。
在他們看來,一個時代有某種神秘的“時代精神”,它的文化、哲學、宗教、價值觀,與其政治、經(jīng)濟、社會等狀況構(gòu)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具有共同的屬性。因此,假如秦代、甚至更早的中國,可以被稱之為“專制國家” 這似乎已成定論,那么,整個古代中國的思想、信仰,也就同樣是專制的。新時代需要新文化,舊文化就該進“博物館”了。
多么簡單清晰的邏輯。然而,人們肯定就會疑惑,為什么西方今日的經(jīng)濟、政治、社會,早已不是公元前后、也不是宗教改革時代的樣子,但多數(shù)民眾卻依然信奉基督教?何以誕生于古羅馬的民法體系,或者誕生于13世紀、鼎盛于17、18世紀的普通法體系,現(xiàn)在依然可以治理整個世界的事務呢?
國學、儒教可能確實如這些反對者所說的那樣,不配存在于今日。但至少他們的論證,卻存在方法論上的錯誤。也即,把起源學的解釋,當成對事物性質(zhì)的分析。因為一個東西形成于昨天,所以今天就該被拋棄。這似乎已有今天對昨天、今人對古人施行暴政的嫌疑。事實上,它也是一種逃避:今人推卸了自己對古人做判斷的責任。
其實,人類文明史上更常見的情形是:思想、宗教、法律、價值、道德觀念,與其生成的時代,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分離的。美國學者愛德華·希爾斯在《論傳統(tǒng)》中說,“一個總括性傳統(tǒng)可以離棄某些獨特的因素,隨后這些因素又成了相對獨立的傳統(tǒng)”。因此,從橫向的角度看,似乎不宜輕易地將一個時代視為一個整體,而愛屋及烏或恨屋及烏。
相反,每個時代,都是一個復雜的混合體。經(jīng)驗是最好的老師。朱學勤先生曾經(jīng)提醒人們注意一個被中國人普遍忽視的奇怪現(xiàn)象:英國和美國從來沒有經(jīng)歷過歐洲大陸式的啟蒙運動,但其現(xiàn)代性的基本架構(gòu),卻是最穩(wěn)定的。在這兩個建立了具有標本意義的憲政、法治秩序的社會,人們的心靈卻具有最為濃烈的中世紀色彩。在美國,信教者的比例顯著高于歐洲。古代與現(xiàn)代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有人馬上會辯駁說,那是因為,西方的精神性傳統(tǒng)更有利于現(xiàn)代的政治秩序。因此,中國如果要實現(xiàn)法治憲政,也需要在信仰、道德、生活方式等方面向西方靠攏。于是,反傳統(tǒng)的人士從一種決定論走向了另一種決定論。他們之所以堅持他們所說的現(xiàn)代的觀念、價值、信念、文化,是因為他們相信,只有靠這些,才能讓中國實現(xiàn)社會與制度的現(xiàn)代化。
這樣的推理是荒謬的,它給中國的制度轉(zhuǎn)型附加了一個幾乎不可能具備的前提條件,從而徹底取消了制度轉(zhuǎn)型的獨立意義。
而且,他們過于自負地在今天與昨天的信仰、價值、觀念之間,劃出了截然的界限。美國偉大的普通法法律家霍姆斯在其《普通法》一書中曾說,“人類行為之大多數(shù)的標準多少個世紀以來并沒有多大變化”。因此,研究法律,就不能不研究法律的歷史。也因此,大量的宗教、法律、道德觀念、甚至政治制度,穿越上千年,在不同時代都表現(xiàn)出強大的生命力。
當然,筆者并不想斷言,中國傳統(tǒng)的宗教、道德觀念、禮俗,對于當下中國人的生命、社會秩序和制度轉(zhuǎn)型來說,具有重大價值。不過,斷言其毫無價值,甚至只有負面價值,恐怕也是輕率的。判斷傳統(tǒng)的某些因素的價值,總是很困難的事情。此時,摒除激情,保持一種開放的心靈,是至關(guān)重要的。
啟蒙(enlightenment)意味著擺脫偏見(enlighten)和開明(enlightened)。唯古獨尊的復古主義當然是荒唐的,唯我獨尊的唯理主義和自我迷戀,也同樣是荒唐的。假如人們真正地追求啟蒙精神,那在面對傳統(tǒng)的時候,就有理由謙卑地假定,古人也許是有道理的。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