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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煤電每10股送3.3股 首度解決大股東占款問題

2005年07月12日 09:33

  中新網(wǎng)7月12日電 據(jù)《中國證券報》報道,作為第二批試點公司中唯一一家提出在股權分置改革的基礎上解決大股東資金占用問題的公司,鄭州煤電今日公布了股權分置改革綜合方案。

  鄭州煤電方案顯示,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將向流通股股東每10股支付3.3股對價。為進一步改善和提高上市公司質(zhì)量,鄭州煤電擬在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通過定向回購控股股東鄭煤集團不超過2億股股份,然后予以注銷的方式達到縮股目的;刭徺Y金由大股東占用款及補償費兩部分組成,回購價格將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第一個交易日起連續(xù)30個交易日收盤價的算術平均值的86.17%確定,且不低于公司每股凈資產(chǎn),不高于3元。

  同時,鄭煤集團承諾在實施定向回購后,對鄭州煤電占用資金的剩余部分將用自有資金補足。若股東大會未能通過定向回購方案,公司將通過向戰(zhàn)略投資者轉(zhuǎn)讓所持股份或其他方式解決資金占用問題。

  根據(jù)公告,鄭州煤電將于7月13日復牌,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將提交8月15日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張蓮娜 李文絢)

 
編輯:姚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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