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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公共場所開始禁煙 但給市民兩個月的適應期

2006年04月07日 20:13

  中新社香港四月七日電 雅加達消息:印尼的公共場所從六日開始禁止吸煙。

  印尼于去年頒布公共場所禁煙法令,根據這項法律,違法者要被罰款最高五千萬印尼盾,或坐牢六個月。為了減少二手煙的影響,法律還規(guī)定允許設立吸煙區(qū),但是這個區(qū)域必須是全封閉的。

  法令從今年二月初開始生效,但是當局給雅加達市民兩個月的適應期,在此期間,違令者如被抓住,只會受到口頭斥責。

  六日開始實施禁煙法令后,負責執(zhí)行新法令的官員西亞漢說,當天當局在首都雅加達抓到幾名違反法令、在公共場所吸煙的人,他們都被罰款五萬印尼盾。

  西亞漢對艾欣塔電臺說:“我們希望這樣做能起到威懾作用。”

  印尼是世界上最有利可圖的煙草市場。超過六成的印尼男子吸煙,每年有五萬七千人死于與吸煙有關的疾病。亞洲開發(fā)銀行二零零四年說,可怕的城市污染給這個國家每年造成四億美元的損失,如果環(huán)境不加以改善,這個數字到二零一零年時會增加十倍。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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