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于煤炭的改革,天然氣改革的步伐較為落后。在2005年12月26日起啟動對天然氣出廠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之前,我國天然氣價格主要由政府制定,有著濃重的計劃經濟色彩。此后雖然有過幾次調整,但是遠沒有反映經濟成本,與國際市場價格更是無法相提并論。即使與近年來備受關注的成品油價格機制改革,在啟動新一輪成品油價格改革之后,與頻繁調整的油價相比,天然氣價格機制改革的推進,也顯得較為落后。
這一現(xiàn)狀,主要由于天然氣這一重要資源與百姓生活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價格的波動對百姓生活將會產生重大影響,也將會對我國物價水平的波動帶來影響。同時,天然氣開發(fā)利用上中下游間具有十分緊密的關聯(lián)性,牽一發(fā)而動全身。因此,推動天然氣價格機制改革,不能忽視國內外經濟形勢的變化以及各方的承受能力。天然氣價格機制改革的推進需要謹慎。
此外,在推進天然氣價格機制改革的時候,我們還要注重一個問題,即國內天然氣與進口天然氣的價格關系。我國天然氣資源較為缺乏,未來要擴大天然氣在能源消費結構當中的比重,一定會逐步擴大進口天然氣,天然氣對外依存度也一定會是一個穩(wěn)中上升的趨勢。天然氣進口的增加,就無法回避國內的天然氣價格和國際市場上的天然氣價格有一個合理的關系。
在7月份我國CPI再次突破3%的背景下,推進資源品價格改革的同時必然要考慮其對通脹的影響。業(yè)內人士指出,水、電、油、氣這類居住消費價格占CPI比重為6%。考慮到發(fā)改委調價的漸進性且調價幅度不會太高,預期漲價對CPI的影響較小。
因此,考慮到資源品價格改革與控制通脹之間的矛盾,最先進行的可能會是一些涉及經濟領域相對小的資源性產品,天然氣定價機制改革將有可能會提上日程。 (龐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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