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擬將峰谷價、階梯價并行
目前,江蘇不少地區(qū)執(zhí)行的峰谷分時電價讓許多居民大為受益。記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峰電價為0.55元/度,谷電價為0.35元/度,全省民用電平均價格為0.5283元/度。
“我和愛人都是早出晚歸,熱水器、空調大多都是在晚上谷電價的時候使用的,我看了我家電費單,一般谷電用量都是峰電用量的一倍多,每度便宜兩毛錢,還是很劃算的!痹谛陆挚谝患彝赓Q公司上班的黃先生告訴記者。如果執(zhí)行階梯電價后,峰谷電價還能不能保留,也成為老百姓關心的大問題。記者從省物價局了解到,目前我省的打算是,將二者合并,拿出個優(yōu)化方案。
在國家發(fā)改委的征求意見稿中就明確了要推廣峰谷分時電價。據(jù)省物價局工價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省內的意見是在峰谷分時電價的基礎上劃分階梯,并且爭取利用現(xiàn)有電表,不作大規(guī)模改造。
記者了解到,事實上,將峰谷與階梯糅合起來,國內并不是沒有先例,在階梯電價試行的浙江省就是這么做的。浙江省居民電價分三個“階梯”——月用電量50度以內的,電價為0.538元/度,其中峰電價0.568元/度,谷電價0.288元/度;51度至200度之間的用電量,電價上調0.03元/度為0.568元/度,其中峰電價0.598元/度,谷電價0.318元/度;超過200度的用電量,電價比基本電價上調0.10元,即0.638元/度,其中峰電價0.668元/度,谷電價0.388元/度。當峰谷用電量總和超過50度時,超出的電量部分就開始按“第二階梯”的價格計費,依次遞增。
電價總體水平將上調,但今年可能來不及
記者了解到,民用電價總體水平上調的改革思路將被貫穿在這次階梯電價的實施過程中。去年11月20日,國家發(fā)改委將全國非民用銷售電價平均上調每度2.8分錢,其中江蘇省非民用電價上調每度3.1分錢,涉及商業(yè)、工業(yè)及農業(yè)生產等除居民用電外的所有用戶。那一次調價時,國家發(fā)改委相關負責人就已經就“民用電價過低”放出風聲,從而為這一輪民用電價上調埋下了伏筆。
因此,可以肯定的是,伴隨著階梯電價的改革,民用電價總水平上漲已是“板上釘釘”。但這位負責人也告訴記者,我省今年可能來不及調整,可能要等到明年。(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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