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天然氣出廠價格上調,天然氣供熱站面臨虧損運營的現狀,市城鄉(xiāng)建設局建議我市居民天然氣供暖價格由3.3元/月/㎡調整為4.2/月/㎡,上調0.9元/月/㎡。11月2日,市物價局召開天然氣供暖調價座談會,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后報市政府,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最終上調幅度。其間,市民可撥打12358價格熱線發(fā)表意見和建議。
供熱方:虧損運營5年調價勢在必行
市城鄉(xiāng)建設局遞交的調價請示報告中稱,自今年9月25日起,蘭州集中供暖用氣出廠價格上調0.34元/立方米,銷售價格為1.47元/立方米,上調幅度達30%。日前,根據蘭州市熱管辦上報的初步核算結果,在考慮天然氣價格上調的因素后,建議蘭州市居民天然氣供暖價格由原來的3.3元/月/㎡調整為4.2/月/㎡(與燃煤供熱價格一致),其他建筑類別的天然氣供暖價格同比例予以調整。上調0.9元/月/㎡的理由是,物價部門監(jiān)審的運營成本今年達到4.07元/月/㎡,加上公共企業(yè)3%的微利,應上調為4.2/月/㎡。
我市目前執(zhí)行的天然氣供暖價格為2005年制定的臨時價格。蘭州現有天然氣供暖面積1133萬平方米,占到整個供暖面積的26.6%,這部分的價格一直低于燃煤供暖價格,市政府每年都要補貼供暖企業(yè),但這筆錢全部補給了燃煤供暖企業(yè)。
物價部門:供熱企業(yè)確實入不敷出
市價格成本監(jiān)審局測算天然氣供暖成本監(jiān)審稱,經對蘭州金房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天然氣供暖單位2007年—2010年供暖面積、收入測算,前三年平均綜合熱價3.45元/月/㎡,物價部門測算的天然氣供暖平均成本為3.89元/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成本監(jiān)審政策規(guī)定,審核測算蘭州市天然氣供暖2007年—2010年三個采暖期平均總成本核定為1903.30萬元,核定天然氣供暖單位面積成本為3.30元/月/㎡。此次天然氣集中供暖出廠價上調0.34元,供暖單位運營成本達到4.07元/月/㎡;與三個采暖期綜合熱價3.45元/月/㎡相比,預計虧損0.62元/月/㎡。
各界代表:調價幅度不能過高
在當天的座談會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法制、發(fā)改、民政、財政、消協等部門的代表及供暖企業(yè)的代表,就即將調整的天然氣供暖價格發(fā)表看法。大部分與會代表指出,此次調價原因屬上游氣價調整,理由合理,但幅度不能過高。
市民政局代表發(fā)言表示,蘭州市現有5146戶貧困低保戶,人口達10余萬,漲價應該考慮其承受能力,政府也要加大困難群體熱費補貼力度。市財政局代表提出,根據使用財政票據的供暖企業(yè)的經營來看,同樣的收費標準有的企業(yè)虧損,有的企業(yè)還在盈利,這說明供暖企業(yè)在經營管理上還是有潛力可挖,不能一味地靠調價來彌補虧損。(記者 陳愛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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