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漲價其實都不是個什么新聞了,值得注意的是,在蘭州市天然氣價格聽證會上,有關部門“吸納了聽證會參加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什么是“合理意見和建議”呢?其一自然是天然氣價格上漲了0.25元/立方米;其二則是今后再有天然氣價格上漲的意向,則無須聽證。
毫無疑問,這兩條所謂的“合理意見和建議”,是參加聽證會的絕大多數代表共同作出。但通過媒體對聽證會整個過程的報道,我們大體上知道,所謂的13名代表是這樣構成的:專家1名,政府及人大代表各1名,經營者2名,由蘭州市消費者協(xié)會推薦的代表8名。前5名的意見,不用說肯定是支持漲價的;而所謂的消費者代表中,來自于消費者協(xié)會的代表以及來自于社區(qū)、律師事務所、圖書有限公司、西北師范大學的代表都支持漲價,這樣的聽證代表結構,自然成就了最終的漲價事實。
真正的問題在于,看似消費者代表的身份都是透明的,但實則非?梢傻。因為消費者代表中,既沒有退休職工,也沒有來自于生產一線的基層人員,而恰恰是這些人構成了社會的最底層人群,他們的生活壓力也恰恰是最大的。如果聽證缺少了這些人的聲音,那么當地消協(xié)所推薦的聽證代表自然就是可疑的,有沒有事先內定現(xiàn)在看不好說,但聽證會上,有5名消費者代表異口同聲地支持漲價,這就是件不可思議的事情,這樣的結果自然讓這個聽證會變得很可疑。
最終,我們弄明白了,原來甘肅省發(fā)改委相關人士所說的漲價順應民意,其實表述的是一次可疑的聽證會聽證出的可疑結果。把這樣一個可疑的聽證結果拿出來公諸于眾也就罷了,還非要說成是老百姓的意愿,這就有些過于無厘頭化了。難不成老百姓真的進化到經濟壓力不斷增大,還喜不自禁地說“漲得好”?難怪有人說,這是“被順意”了。
當然,無厘頭的不僅在于蘭州市天然氣價格的上漲,還在于這次聽證,制定了一個今后天然氣價格上漲無須聽證的“第二十二條軍規(guī)”,這個規(guī)定徹底保障了天然氣供應商的利益,任何時間的價格上調,都可以以上游調整氣價為由,無須聽證。有了這個尚方寶劍,天然氣供應商可以說就是想漲就漲。這顯然是一個讓人根本無法接受的霸王條款,因為國家發(fā)改委明確規(guī)定,任何事關民生的資源性產品價格的上調,都必須聽證,而到了蘭州這里,國家發(fā)改委的相關規(guī)定就明顯被架在半空之中。這樣一個堪稱是違法的條款還能獲得通過,我們完全可以想像在這次聽證會上,甘肅及蘭州市有關部門是如何“順應”民意的。
你傷害了我,還一笑而過。你漲了價,還說我愿意。而實際情況是,在高通脹的壓力下,任何資源價格的上漲,老百姓都非常被動;而不是說什么老百姓鬧著要漲價,壟斷企業(yè)才不得不“順應民意”。價格聽證會發(fā)展到這樣一個黑色幽默的境界,不能不讓人質疑,某些部門為了達成供應商漲價的吁請,究竟都做了些什么樣的工作?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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