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27日,丹尼爾·利伯斯金的“紀念地基”設計方案被選中。該方案的亮點是一棟高達1776英尺的辦公大廈,大廈的地下空間被用于建造紀念館。這個方案后被人們稱作“自由之塔”。
2003年9月17日,下曼哈頓地區(qū)開發(fā)公司和利伯斯金發(fā)布了經過修改的設計方案。這個方案減小了大樓的寬度,但是仍然被《紐約時報》描述為利伯斯金式的“非對稱、有棱角的自由之塔,并且在一側突起形成一個小尖塔”。此時,“自由之塔”的設計工作也遇到了麻煩。整個夏天,利伯斯金被迫與開發(fā)商的設計師查爾斯一起工作,利伯斯金甚至曾一度威脅放棄。直到10月份,在政府官員的斡旋下,設計工作才再度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