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5日電 據(jù)重慶晚報報道,鄭國良,今年35歲,重慶沙坪壩區(qū)西永鎮(zhèn)人,曾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在服刑期間,鄭越獄逃脫,之后搶劫作案6次,其中兩個受害人被殺害并碎尸。昨日,鄭國良和3個同伙在重慶市一中院受審。公訴人指控鄭國良涉嫌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和脫逃罪。
只有初中文化的鄭國良,一直沒有正當(dāng)職業(yè)。1991年,他因搶劫罪被四川省高院裁定為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此后,他一直在新疆阿克蘇市溫宿縣一監(jiān)獄服刑。1994年,他趁保外就醫(yī)機會,從監(jiān)獄逃跑。當(dāng)?shù)鼐诫S即組織搜捕行動,終于再次成功抓捕了鄭國良。于是,警方給鄭戴上腳鐐手銬,押上火車,準(zhǔn)備送回監(jiān)獄。鄭國良趁押解民警不注意之時,翻出火車車窗,消失在茫茫沙漠中,逃竄到廣東省東莞市,繼續(xù)犯案。
鄭國良逃到廣東省東莞市,1995年5月11日,他伙同當(dāng)?shù)厝岁J入羅女士家中搶劫,用雙管獵槍指著羅的頭,搶到200余元現(xiàn)金。隨后,他的同伙被捉住判刑。2000年7月1日,鄭國良跑到四川成都市武侯區(qū),糾集3個社會青年,闖入陳女士家中,搶走2.5萬元。鄭的3個同伙很快被警方捉獲并判刑。據(jù)了解,搶劫作案后,為了不留后患,鄭國良一般要殺人滅口。但在沙坪壩的一起搶劫案中,因為一次就搶得了18.6萬元,他留下了受害人一條活口。
2004年11月20日,鄭國良以租庫房為由,將楊某騙到沙坪壩區(qū)的一套租賃房內(nèi)。當(dāng)楊某進屋后,鄭國良的同伙鄭世勇、劉成等人(均另案處理)用封口膠把楊某捆綁,然后逼問其銀行卡密碼。隨后,他們出去取錢。返回后,鄭國良等人對楊某說,“我們謀財不害命,今天放你一條活路。捆你手的封口膠上有個小口子,你自己撕開走……”楊某在他們走后,掙扎著解開膠帶。
2005年5月,鄭國良聯(lián)系上發(fā)布征婚啟事的中年女劉某。鄭佯稱叫“老孫”,中年喪偶,家境殷實。4天內(nèi),他給劉打了13次電話。最后,劉同意見面。當(dāng)月22日下午6點多,鄭國良給劉某打電話約在解放碑見面。然后,鄭國良又叫鄭明強、李波等人開車去接她。鄭國良自己又扮演成“老孫”的兒子,說父親讓自己來接她。劉某被騙上車后,被拉到了南岸區(qū)。在車上,鄭國良等人捆綁劉某并持刀逼問出密碼。搶走1萬余元后,他們把劉某拉到沙坪壩區(qū)雙碑青草坡的荒郊野地拋下。
在成都作案后,鄭國良流竄到四川省達州市。他在當(dāng)?shù)匾患一疱侌^當(dāng)廚師,還結(jié)交了一個女朋友。通過女朋友,鄭國良認識了女青年梅兒。梅兒的男朋友是港商,經(jīng)常送她價值不菲的首飾。2003年3月4日,梅兒約鄭國良的女朋友吃飯,鄭國良看見梅兒男朋友送給她的鉆石項鏈,心生歹意。當(dāng)天,他把梅兒騙到自己的租賃房,捆綁后逼問出密碼,搶走9萬余元和價值1萬元的首飾。然后,他用領(lǐng)帶將其勒死,再用水果刀以關(guān)節(jié)為界,將梅兒肢解為17包,掩埋在大樹下。2005年4月14日,鄭國良以合伙做生意為由,伙同李波和鄧小全將羅某騙到渝北區(qū)雙龍湖街道,采用相同的方法,搶走1.4萬元,并將其用領(lǐng)帶勒死再分尸。
經(jīng)舉報,2005年7月12日,鄭等人在重慶被抓。昨日庭審中,鄭國良對于檢方指控的搶劫、故意殺人和脫逃罪均無異議,法院將擇日宣判。(易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