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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警察欠賭債持槍綁架老板 勒索100萬殘忍撕票

2006年07月07日 10:39

  中新四川網(wǎng)7月7日電 據(jù)天府早報報道,彭慧明曾是一名警察,辭職后欠下數(shù)十萬元賭債。為償還賭債,他伙同另外3名被告策劃并實施了一起特大持槍綁架案,敲詐勒索100萬元!在得知受害人家屬報警后,彭慧明再次指使其同伙將人質(zhì)殘忍殺害。昨日,該案在成都中院公開開庭審理。

  彭慧明綽號“小瘦”,29歲,退伍后當上了警察,2003年辭職。他好賭成性,至今已欠下數(shù)十萬元賭債。辭職后,他在一賭場內(nèi),花6000元錢購買了一支仿“六四”式手槍及3發(fā)子彈。

  唐偉34歲,小學文化。1989年因拐賣人口、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998年,再次因?qū)め呑淌卤唤鹛每h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2003年10月刑滿釋放。

  周軍綽號“胖子”,30歲,初中文化,農(nóng)民,住金堂縣竹篙鎮(zhèn)。2005年12月24日被警方刑拘,今年1月25日經(jīng)金堂縣檢察院以綁架罪批準逮捕。

  林躍全44歲,小學文化。1989年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1996年因搶劫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2003年12月刑滿釋放。

  上午10時30分,該案準時開庭。近200名旁聽群眾將審判庭擠得滿滿當當。

  檢察機關(guān)指控,2005年12月,彭慧明提出綁架他人勒索財物,并多次與唐偉、周軍商量綁架家住金堂縣淮口鎮(zhèn)的黃和平。12月20日凌晨3時許,黃和平在外打牌駕雅閣車回家時,被早已守候在家門外的唐偉、周軍持槍綁架,并被搶走一部手機,存折一張和現(xiàn)金數(shù)千元。唐偉、周軍駕駛汽車將黃押至四川中江倉山一事先租用的房內(nèi)。彭慧明則駕駛黃的雅閣車至四川廣漢,并將車丟棄。同日下午,彭慧明、周軍竄至龍泉驛區(qū)十陵鎮(zhèn)、新都區(qū),利用獲取的密碼取走黃銀行卡內(nèi)的現(xiàn)金48000元。21日凌晨,唐偉與林躍全商量后,又將黃和平轉(zhuǎn)移至成華區(qū)龍?zhí)多l(xiāng)5組林躍全家中關(guān)押。在經(jīng)過幾次勒索黃家100萬元未果、并得知其家人已報警的情況下,彭慧明于22日凌晨指使周軍叫唐偉將黃和平殺死滅口。接到“命令”后,唐偉扼頸致被害人黃和平機械性窒息死亡,唐并與林躍全一起將黃的尸體掩埋在林自家的菜地里。

  受害人黃和平,是金堂縣一企業(yè)老總,在當?shù)赜休^高的知名度。此事在金堂當?shù)匾鸩恍〉恼饎,金堂縣淮口鎮(zhèn)10多家企業(yè)和1568名鄉(xiāng)親還曾以簽名、按手印的形式聯(lián)名上書,要求嚴懲兇手。

  檢察機關(guān)認為,彭慧明、唐偉、周軍、林躍全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并致人死亡的行為,已觸犯《刑法》,而且4名被告的手段極其殘忍,情節(jié)、后果均特別嚴重。唐偉、林躍全系刑滿釋放后5年內(nèi)再次犯罪,已構(gòu)成累犯。檢察機關(guān)希望法院能嚴懲4名被告。

  同時,黃和平的家屬也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要求4名被告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撫養(yǎng)費等共計200萬元。黃的女兒當庭稱:“我們沒有指望他們能全部賠償我們,如果他們有錢,就不會綁架我的父親了……我只是希望法院能從重、從快嚴懲兇手!”

  在庭審中,4名被告對檢察機關(guān)指控的犯罪事實均不持異議。彭慧明還當庭承認自己是這件綁架案的主要策劃者。當檢察官問道:“你以前曾是一名警察,也是一個執(zhí)法者,為什么會選擇綁架?”彭慧明猶豫了片刻,從嘴里蹦出了兩個字:“圖財!”但彭慧明否認唐偉殺死黃和平是他指使的。

  唐偉、林躍全兩名曾經(jīng)的獄友,在昨日的庭審中相互推脫責任。唐偉一口咬定,他在殺害黃和平時,林躍全也參與了,“我先用手卡他的脖子,大約兩分鐘后,他(黃和平)就沒動了。我又找來扁擔,壓在他的脖子上,我和師傅(林躍全)使勁壓……”對于唐偉的供述,林躍全當即表示否認:“他在說謊,他在誣陷我!殺人的時候,我一直沒有動手。公安機關(guān)抓到我后,是我協(xié)助警察把他抓到的!”

  庭審一直持續(xù)到下午2時30分,由于案情復(fù)雜,法官將擇期宣判。(完)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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