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早8時,在省會中山路與建設大街交叉口,當紅燈亮起,步行人郝召云在人群中第一個停下腳步時,她沒有想到,因為這個舉動,自己現(xiàn)場獲得了500元獎金。
原來,省會文明辦、石家莊市公安交管局決定出資10萬元,在7月10日—7月21日期間,以宣傳倡導、志愿勸導、獎懲引導為著眼點,按照“不定時間、不定路口、不定對象”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遵守交通法規(guī)獎勵活動,對當天搜索開始后在各路口尋找到的“第一位不闖紅燈的行人”、“第一位不闖紅燈的非機動車騎乘人”進行現(xiàn)場獎勵,每人一次獎勵現(xiàn)金500元,以此激發(fā)和調動廣大市民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積極性、自覺性。
-首日6行人各獲500元
7月10日的活動于早8時開始。在中山路與建設大街交叉口,石家莊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省會文明辦主任薛建廷,石家莊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公安交管局局長武瑞琪分別將500元獎金發(fā)給第一位不闖紅燈的非機動車騎乘人王秀山和不闖紅燈的行人郝召云;在中山路與維明街交叉口,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王惠周,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長金永安分別將500元獎金發(fā)給第一位不闖紅燈的行人杜彥坤和第一位不闖紅燈的非機動車騎乘人鄭立剛;在中山路與青園街交叉口,省會文明辦副主任申學啟,市公安交管局局長助理、設施大隊大隊長李春光分別將500元獎金發(fā)給第一位不闖紅燈的行人陸運清和第一位不闖紅燈的非機動車騎乘人劉建英。
-受獎者表示愿作帶頭人
從石家莊市公安交管局局長武瑞琪手中接過500元現(xiàn)金獎勵后,獲獎者郝召云顯得十分激動,她說她從沒想過自己會因為“紅燈!边@樣一件小事而獲得獎勵。她告訴記者,每天上班她都經(jīng)過該路口,遇紅燈止步,是她多年來的堅守,不會介意身邊的陌生行人怎么做,但今后她表示要作文明出行的帶頭人,不僅以身作則,還要規(guī)勸身邊的人遵守交規(guī)。
省會一名交警表示,在先前的執(zhí)法中,交警更側重于“管”,而非獎,此次重獎行人做法很新穎。
-帶頭人受獎能感染更多人
薛建廷表示,此次活動是省會引導市民文明出行的一次大膽嘗試,市民文明交通的品質絕不是可以用金錢衡量的,但“帶頭人”的受獎,卻可以放大其文明交通的閃光行為,從而感染更多的人。(記者郭曉峰 實習生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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