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海南)儋州市紀檢監(jiān)察機關向新聞媒體通報了今年以來查處的13宗損害群眾利益和破壞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的案件,給予18名黨員干部黨紀政紀處分。其中,查處了該市法制辦原副主任科員孫國碧索賄案,給予孫國碧“雙開”處分;三都鎮(zhèn)德義村原黨支部書記符世雄騙取改廁資金案,給予符世雄開除黨籍處分;小學測試數學試題泄露案,給予該市教育局原副局長黃海遠黨內警告,并免去其副局長職務;那大鎮(zhèn)洛基村原黨支部副書記兼主任黃愛民騙取低保案,給予黃愛民開除黨籍處分;海頭鎮(zhèn)南港社區(qū)原黨支部書記黃石奎挪用漁民救濟糧案,給予黃石奎開除黨籍處分,法院判決其有期徒刑1年半。在上述5宗典型案件中,除了黃愛民騙取低保案外,其他4個案件都是經南國都市報獨家報道或與其他媒體聯(lián)合報道后,引起當地紀委等有關部門的重視并介入調查,最終相關責任人受到了查處。
“公章主任”向港商索要萬元“茶水費” 被“雙開”
事件:港商楊某創(chuàng)辦的洋浦大源公司于1996年4月21日,受讓位于儋州市那大群英文化東商住區(qū)西側10.046畝土地,并依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證。后該土地使用證丟失。2002年7月,李某錦和鄭某偽造大源公司的印章,向儋州市國土局申請補辦土地使用證。2004年5月起,該地塊被分割成宅基地賣掉。2009年8月,楊某將儋州市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賠償自己的經濟損失。2009年12月18日,海南二中院一審判決確認被告儋州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責令被告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彌補原告的直接經濟損失。
今年5月,儋州市國土資源局建議市政府和楊某共同委托評估機構,對其直接財產損失進行評估,市政府再根據評估金額進行賠償。此項工作由市政府法制辦負責人副主任科員孫國碧負責。而孫國碧非要楊某給其“茶水費”,才同意在共同委托書上蓋上儋州市政府辦公室的章。
7月27日下午4點多鐘,在洋浦開發(fā)區(qū)星光商務酒店526房間里,在給了孫國碧1萬元現金后,楊某打電話報警。洋浦新英灣派出所民警趕到將孫國碧人贓俱獲(詳見本報7月28日3版《警察沖進酒店當場搜出1萬元》一文)。
處理結果:事發(fā)當天,儋州市紀委介入調查。第二天孫國碧被停職檢查。紀檢部門經過調查認為,孫國碧利用職務之便,向楊某索賄1萬元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決定給予開除黨籍、開除行政公職的處分。其索要的1萬元現金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廁所書記” 虛報廁所數量騙取改廁金 被開除黨籍
事件:在2009年農村廁所改造申報過程中,身為儋州市三都鎮(zhèn)德義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的符世雄,不認真履行職責,其四兄弟以自己及老婆小孩等之名共報了25個廁所,以冒領改廁補助,其中他自己一家就報了10個,而事實上他家一共就兩個廁所。而其干哥符啟神一家也報了6個。更為荒唐的是,他的父親符家喬已逝世10余年,但他還以其父的名字來申報廁所補助(詳見本報6月28日3版《騙補助村支書家多了8個廁所》)。儋州市紀委、三都鎮(zhèn)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對全鎮(zhèn)的改水改廁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經核實,符世雄家族虛報25個,已領取了10個廁所補助款共5000元。在這10個廁所中,經核實只有一個屬實,其余9個為虛報。
當天下午該鎮(zhèn)立即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勒令符世雄一家退還已冒領的9個改廁補助款共4500元,并上繳市紀委;免去符世雄德義村委會支部書記職務;建議對分管改廁工作的鎮(zhèn)領導進行調崗處理。
處理結果:儋州市紀委經過調查認定,德義村委會上報2009年廁所改造申請183個,由于符世雄徇私舞弊,造成95個廁所為虛報,其行為構成循私舞弊錯誤,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分管改廁工作的三都鎮(zhèn)原副鎮(zhèn)長吳某和市愛衛(wèi)辦副主任肖某負有領導責任,給予吳某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肖某行政記過處分。
“大米書記” 兩次挪用漁民救濟糧 被判1年半
事件:2006年間,儋州市海頭鎮(zhèn)南港居委會漁民因鰻魚價格下降,收入減少。該居委會支部書記兼主任黃石奎召開南港居委會班子會議,提出以此為由向民政局申請下?lián)芫葷Z,然后再賣掉救濟糧,糧款發(fā)給船主一部分,余下的留在居委會搞建設,副書記兼副主任黃志清等班子成員均表示同意。
2006年12月,儋州市民政局下?lián)艿?.3萬斤救濟糧運到南港居委會后,黃石奎、黃志清安排并隨車將救濟糧拉到那大一米店賣掉,得款29700元。黃志清并未入賬,只是發(fā)給86位船主每人100元共8600元,并要求領款的每位船主在災民救助登記表上簽名捺手印,虛構領取100斤至400斤不等的救濟糧。
2007年5月,南港居委會以上述理由再次向儋州市民政局申請得到3萬斤救濟糧。黃石奎、黃志清又安排并隨車將3萬斤救濟糧賣掉。
2009年5月11日本報獨家報道此事,并相繼推出十幾篇跟蹤報道,先后引起中紀委、國務院糾風辦、省紀委等相關部門領導的高度重視,作出批示要求嚴肅查處。
處理結果:今年3月初,海頭鎮(zhèn)委免去黃石奎南港社區(qū)黨支部書記一職。4月1日,黃石奎再次被抓。7月16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判處黃石奎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判處黃志清有期徒刑1年。紀委決定給予黃石奎開除黨籍處分。
“詐死書記” 為享低保待遇謊稱自己病逝 被開除黨籍
事件:幫村民辦好低保后卻把低保金截留下來;為了繼續(xù)享受低保待遇,謊稱自己病逝,把低保戶名轉到自己老婆的名下。這個為了騙錢而不擇手段的村干部,就是儋州市那大鎮(zhèn)洛基村原黨支部副書記兼主任黃愛民。
據儋州市紀委有關人員介紹,洛基村村民黎某因為家庭困難,向政府申請低保補助,此事由黃愛民操辦。在黎某的低保補助辦理下來后,黃愛民代替黎某領回低保金發(fā)放存折,卻沒有交給黎某,也沒有告訴黎某已獲得低保資格一事,一共截留了黎某一家3600元低保金。
黃愛民一家在其當村干部之前也是低保戶,戶名為他本人。后來其家庭收入增加,經濟條件好轉,按規(guī)定不能再繼續(xù)領低保補助。為了能繼續(xù)享受低保待遇,黃愛民對外謊稱自己病逝,然后把自家低保戶的戶名改為其老婆朱某的名字。
處理結果:今年上半年,儋州紀委接到舉報后,經過調查認為,黃愛民的行為十分惡劣,影響極壞,決定給予黃愛民開除黨籍處分,對洛基村原黨支部書記鄭某予以立案調查。
“試題局長” 因失職導致小考數學泄題被免副局長職務
事件:今年6月20日,儋州市小學畢業(yè)測試舉行。數學試卷上的大部分試題早在6月18日,儋州市那大實驗小學的六年級學生就做過。因為試卷上56分的試題是該校校長出的?忌募议L發(fā)現該情況后,便向儋州市紀委反映。
經紀委調查得知,此次儋州小考數學試題中填空、判斷、選擇及計算四大題的試題是那大實驗小學校長陳文良出的,是省教育研究培訓院(下稱省教培院)培訓部副主任李國良老師約他命題的。5月27日陳文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把試題傳給李國良。6月17日,在跟該校的陳副校長溝通后,陳文良將傳給李國良的試題發(fā)印出來,發(fā)給那大實驗小學學生做。本報7月6日5版《是試題泄露還是純屬巧合?》一文報道了此事。
負責此次小學畢業(yè)測試工作的儋州市教育局副局長黃海遠接受記者采訪時承認,儋州市教育局并沒有以書面形式委托省教研培訓院為儋州今年小學畢業(yè)測試出題,而是他個人向省教研培訓院周副院長口頭委托。
處理結果:紀檢部門認為,身為負責小考工作的黃海遠沒有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小考試題出現泄露,在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其行為構成失職錯誤,給予黃海遠黨內警告處分,并免去其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職務。
儋州紀委 今后仍將保持查辦案件高壓態(tài)勢
儋州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儋州市委毫不手軟,市委主要領導人多次強調,儋州要推進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設,必須從嚴治黨、從嚴治政,堅決懲治腐敗現象。今后要保持查辦案件的高壓態(tài)勢,無論是誰,無論職務高低,只要違紀違法,特別是破壞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干事創(chuàng)業(yè)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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