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衢州7月18日電(記者 邵燕飛 見習記者 邵思翊)17晚,韓亞航空代表與浙江江山中學涉事學生家長就賠償問題在江山中學進行首次談判。在談到國籍不同賠償標準是否不同的問題時,韓亞總公司國際處總經(jīng)理金世永表示將按照國際法律無差別對待,后又以理解有誤為由,多次以不同答案進行解釋。
談判現(xiàn)場,律師顧問團提出目前有一個說法稱,賠償針對中國的乘客以及韓國的同胞、美國的乘客,可能會適應不同的賠償標準,賠償數(shù)額不同。
對此,韓亞航空總公司國際處總經(jīng)理金世永表示,一定會按照國際的法律來無差別化對待。
“無差別化,是否就是沒有差別?”面對律師的疑問,金世永稱他并非法律方面專家,沒有詳細發(fā)言權,需要經(jīng)過韓亞公司的專家進行界定。
當律師再次追問所謂“無差別”是口誤抑或撤回時,金世永則改口表示,回答的可能是中方職員(翻譯),或是他本人在理解上有誤。
在談判過程中,正當家長提出賠償?shù)纫髸r,金世永又突然就“無差別”問題進行表態(tài),他表示,他個人認為,無論是國籍是什么,都是應該有一個同樣對生命的尊重,有同樣的標準。
“代表個人觀點對所有遇難者,無論他的國籍是什么,盡量做到(利益)最大,這是我們的一個原則。”金世永如是說。
由于回答的答案不盡相同,當記者就該問題再次向他進行確認時,金世永的回答則是“按照國際慣例和法則標準公平地進行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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