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強斌今年31歲,長的人高馬大,儀表堂堂,可有一件事讓他總感覺有塊石頭壓在心里。原來,他有性功能障礙。因此,結(jié)婚成了一個大難題。
2005年初,張強斌經(jīng)人介紹,認識了武漢女孩吳芳,不久便陷入熱戀。張強斌的父母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很快便催促兩人結(jié)了婚。
新婚之夜,張強斌思來想去,假裝醉酒躲過了第一夜。然而,第二天晚上,張強斌眼見無論如何也躲不過去了,只好向吳芳坦白了實情。
吳芳大吃一驚,傷心的眼淚打濕了枕頭。眼見木已成舟,她只好接受了這個事實,安慰張強斌好好治病。
然而,婚后的半年時間里,吳芳陪張強斌跑遍了武漢的大小醫(yī)院,張強斌的病情未見任何好轉(zhuǎn)。此時,吳芳也感覺不耐煩了,兩人時不時大吵小鬧,感情日漸破裂。
2006年夏,吳芳眼見日子沒法再過下去了,便向張強斌提出了離婚。張強斌起初不同意,考慮很久終于同意了,但他提出,當(dāng)初結(jié)婚時,父母給吳芳買了3000多元錢的衣服,吳芳需退還這筆彩禮。
對此,吳芳不同意了。她一怒之下將張強斌告上了法院,要求離婚。
法院審理認為,吳芳和張強斌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且經(jīng)常發(fā)生矛盾,依法準予離婚。鑒于張強斌父母給吳芳買衣物價值較大,因此吳芳應(yīng)給張強斌一定的經(jīng)濟補償。
記者昨日獲悉,法院一審判決,準予兩人離婚。結(jié)合該案實際情況,兩人的婚后共同財產(chǎn)鉑金戒指一枚,歸吳芳所有,吳芳付給張強斌財產(chǎn)補償1200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來源:楚天金報;作者:艾卿、孫海燕、孫梅、蕭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