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1日電 北京晨報(bào)消息,日前,33歲的楊國富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押上法庭。去年11月1日,楊國富拉著兩個(gè)直徑一米的大花圈和骨灰盒,揣著兩把菜刀大鬧村委會大院,并舉刀將村黨支部書記的太陽穴處砍傷。而起因就是村委會責(zé)令他拆除違法的小吃鋪。
楊國富說,他的家庭生活困難。平時(shí),小吃鋪是他家的主要經(jīng)濟(jì)來源。去年,楊國富接到村里的通知,他的小吃鋪是違法建設(shè),要盡快拆除。
11月1日一早,憋了一肚子氣的楊國富開車到壽衣店買了兩個(gè)直徑一米的大花圈和骨灰盒,還帶了一桶汽油。到村委會大院,楊國富將汽油澆到身上,舉著菜刀沖向了村支部書記袁某,劈傷袁某的太陽穴處。刀被旁觀者奪下后,楊國富又從懷里掏出另一把刀,再次劈向袁某。在看到袁某的雙手和頭部流血后,楊國富害怕了,表示要送袁某去醫(yī)院就診,隨后到公安局自首。 (李婧)